學甲墓地縱火消防忙救援 嫌犯再帶噴槍回現場被逮

臺南市學甲區三慶裡20日中午發生墓地火警,現場火勢猛烈。(讀者提供/張毓翎臺南傳真)

消防人員獲報到場,一名疑似縱火的郭姓男子再度帶着噴槍等引火工具回到現場。(讀者提供/張毓翎臺南傳真)

員警到場瞭解,郭男(紅箭頭處)承認火是他點燃的,但只是爲了掃墓。(讀者提供/張毓翎臺南傳真)

臺南市學甲區三慶裡20日中午發生墓地火警,消防人員獲報到場,一名疑似縱火的郭姓男子再度帶着噴槍等引火工具回到現場,被目擊的里長指認出來,員警到場瞭解,郭男承認火是他點燃的,但只是爲了掃墓;員警帶他回所時,郭男疑似有喝酒,神智不清並不斷嚷嚷着「掃墓哪裡錯了」等語,最後被依公共危險罪送辦,消防局、環保局也會依法開罰。

臺南市消防局今天中午12時13分獲報學甲區三慶裡有雜草火警,學甲消防分隊到達現場後因火勢猛烈,加派北門、下營分隊前往支援。

據目擊的三慶裡裡長郭壬貴說,當時發現一名男子在路旁點火燒墓,他立即制止並報案時,該男子快速逃離現場。

正當消防隊忙於滅火搶救之際,疑似縱火的郭男再度騎乘機車並攜帶引火工具回到現場,立即被員警帶回派出所製作筆錄並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

消防局表示,任意燃燒雜草、廢棄物,除了可依消防法規定處3000元以下罰鍰外,環保局也會依空氣污染防制法處5000元以上、1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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