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前撒幣 獨漏退休軍公教

行政院拍板教育平權「一加三」方案,除了在野黨批評是大撒幣政策,大學校長也對錢未被善用感到無法理解及不能接受。記者杜建重/攝影

隨着選舉之日逐漸逼近,執政黨撒幣動作益形頻繁。舉凡補助私校大學學費、高中職學費全免、學貸補貼、租金補貼、房貸補貼、八加一項社會福利津貼調整、鉅額所得稅減免…等。行政院於近日又宣佈軍公教明年調薪四%,有立委建議退休人員應比照辦理。行政院書面答覆表示,行政院會同考試院覈定公告自一一一年七月一日起調高二%,因此現階段定期退除給與已依法完成「每四年」檢討調整程序。

查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系規定「至少每四年應予檢討」,並非硬性規定四年才能檢討一次,而是「至少」。換言之,法律有彈性規定,政府每年、二年、三年皆可檢討。不禁令人質疑行政院究竟系刻意忽視「至少」二字,又或不諳法律條文?抑或認爲立委與民衆不瞭解?

執政黨掌控之立法院,於一○六年制定或修正軍公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律,將退休與現職人員脫鉤,政府對二者之待遇給付漸行漸遠。茲舉數例說明之:

其一,退休人員之月退休俸逐年強制遞減,減俸時間竟然長達十年,每年均減少原來領取之俸給。其二,軍公教於一一一年一月一日調薪四%,但是退休人員遲自一一一年七月一日始調高二%,不但調整幅度僅有現職人員之半數,且時間延遲半年之久。其三,該法規定政府發佈之消費者物價指數,其累計成長率必須達到五%時,始調整退休人員之月退俸。然而物價指數是否真能反映實際情形?筆者周遭不少人士曾多次言及,購買日常生活用品之上漲幅度,大幅超過政府公佈之物價指數。

其四,一般人少有注意,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等「軍公教三法」,皆規定當物價指數達負五%時,退休軍公教人員將被檢討減薪,而在職人員則無此項規定。依經濟學理論與實務,物價雖然易漲難跌,但是發生通貨緊縮之情形並非不可能發生。

複查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國民年金法、社會救助法、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發給辦法、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發給辦法、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與托育及醫療費用補助辦法…等相關法規,皆規定依消費者物價指數成長率公告調整,但成長率爲負數時不予調整。爲何僅針對退休軍公教人員作此規定?爲何厚彼薄此?不禁令人懷疑是否又是選票考量?

綜上所述,政府對於退休與未退休者,所採取之諸多差別待遇,實在令已退休人員情何以堪!尤其是每一位有資格領取退休俸之人員,無論軍、公、教職,皆是爲國家奉獻一生心力,爲百姓服務,晚年退休後月退休俸卻遭一減、再減、三減。

現職軍公教人員不必因明年一月一日即將調薪而高興,多想想未來終有屆齡或提前退休之日。當退休之後,經七減八扣後微薄之退休俸,與現職人員之懸殊差異,能否安度晚年?吾人是否可以理解爲:當政府有用到你時溫言軟語,當用不到你時則一腳踢開?然而所有人終有退休之日。全體在職以及退休軍公教人員宜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