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妹檔不滿12歲「未就學獨自在家」母友人不捨報警
桃園市八德區有對未滿12歲兄妹檔沒去上課、獨自在家,熱心民衆看不下去趕緊通報警方。(桃園市八德警分局提供/陳夢茹桃園傳真)
桃園市八德區日前有員警接獲報案指稱,龍江路有2名小朋友獨自在家沒有上學,員警獲報趕抵現場敲門,果真有2名未滿12歲兒童獨自在家,無人照顧也沒去上學,由於聯繫不到家屬,便通報社會局家防中心介入。
八德警分局廣興派出所警員唐可欽、朱國瑋日前於10時許接獲報案趕抵現場,應門的分別是7歲的高姓男童與5歲的高姓女童。據瞭解,孩童的媽媽在離婚後帶着孩子與阿公同住,但媽媽經常不在家,常託付1名男性友人幫忙照顧孩子,阿公則是打零工維生,早上6點就出門上班,當天雖有留錢給孩童買東西,但2名孩童獨自在家、無人照顧也沒去上學,男性友人看不下去才報警通知警方。
警方在現場詢問孩童有沒有媽媽或阿公等人的聯繫方式,但孩童都不知道該怎麼與家人聯繫,員警便先到超商購買麪包、熟食、水、飲料給孩童吃,另一方面則通報社會局家防中心介入處理。家防中心指出,7歲的高姓男童目前就讀國小1年級,5歲的高姓女童則就讀幼兒園,家屬表示當天因突發狀況來不及送孩子去讀書,纔會讓2人獨自在家,目前都有正常上下學,市府會持續追蹤關懷孩子的狀況,視情況給予協助。
警方提醒,若家中有未滿12歲兒童的家長,要做到「一不、二要」,分別是不要讓12歲以下的孩子獨處、要抽空陪伴孩子、要每天抱抱孩子,讓孩子在溫暖及關愛的環境下成長。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如發現有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的人,讓兒童獨處於易發生危險或傷害的環境,可通報當地縣市政府社會局(處),由主管機關介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