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平法修法列優先法案 工總籲另籌預算
《性平法》修法內容與產業界建言比較
立法院新會期優先法案山雨欲來,《性別工作平等法》首先引爆工商團體的憂慮。朝野立委紛紛加碼提出增加產假、產檢假、育嬰假延長等修法方向,因事涉全體產業僱主的負擔,以工總爲首的產業界發聲反對並建議政府,因此新增的成本,應另籌預算支應。
對於產業界的憂慮,勞動部承諾,將以「不會增加僱主負擔」的方向與立法院進行溝通。
爲解決日益嚴重的少子化問題,政府起心動念,打算修《性平法》放寬產假、產檢假、育嬰假的規定,達到「催生」目的,並列爲新會期的優先法案,朝野立委打蛇隨棍上,紛紛加碼新增、延長多項優惠待遇,產業界警覺到「企業負擔不起」並表達憂慮,集體向工總反映,要求協助解決。
對少子化的議題,工總同意這是國安問題,必須多關心,但將《性平法》變項成爲《催生法》,工總認爲事涉全體產業僱主的負擔,爲免負擔不起誤了修法的美意,特別彙整產業界的疑慮,並主動提出修正建議。首先是8周產假增加至10或14周。工總依醫學文獻指出,婦女產後身體所需修復期間,以產後4至8周內爲關鍵時刻,現行8周產假,足以讓受僱者產後恢復身體健康。
工總進一步指出,目前國際勞工組織185個會員國中,有107個是通過國家社會保障制度提供現金津貼,臺灣則是產假薪資由僱主負擔,因此,如果要將產假增加至10周,工總建議新增兩週工資,且應由政府另籌預算支應。
二是,5日產檢假增爲8或10日。工總也依世界衛生組織2016年發佈的「產前照護建議—正向懷孕經驗」指南,婦女在懷孕期間與醫療保健提供者的接觸或檢查次數至少8次,以降低嬰兒死亡率與改善懷孕婦女的護理照顧。工總指出,現行5日產檢假,若每次產檢以0.5日計,共可產檢10次,應已足夠,不宜再增加。
三是,增陪產假天數、不限配偶申請,以及新增陪產檢假。對此,工總表示,陪產假的立法目的是由配偶申請,如放寬不限於配偶申請,並由孕婦指定陪產者,個別僱主將無法知悉指定對象,且恐有多人申請疑慮。況且,國際間主要國家目前也沒有陪產檢假相關規定,因此建議,陪產假應限由配偶申請及不應增加天數,也不應新增陪產檢假。
四是,2年育嬰留職停薪延長爲3年、新增祖父母可申請。工總直言,如果將育嬰留職停薪期限延長爲3年,將大幅增加僱主人力調派的困難度,並認爲,目前父母可分別申請育嬰假,足以照顧3歲前子女。有關祖父母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則建議保留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