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98%露營區不合法! 縣府啓動輔導合法化
新竹縣露營區98%不合法,縣府將啓動輔導合法化。(羅浚濱攝)
國內露營風氣盛行,新竹縣風景優美的露營區,經常一席難求,縣府交旅處調查全縣露營區有327家,98%不合法,主要是營地是使用林業和農牧用地,交通部公佈「露營場管理要點」容許使用後,縣府訂定統一指引,啓動輔導團,將在尖石和五峰召開輔導座談會。
交旅處長戴志君表示,露營區最多的是尖石147家,次爲五峰111家,依序爲關西22家、橫山21家、峨眉11家、北埔7家、新埔4家,竹東、湖口、寶山及新豐各1家。
98%的營地多在林業或農牧用地開發,在政府未容許使用下,目前屬於不合法,現有6家合法露營場是在遊樂區如小叮噹、休閒農場內如萬瑞森林等,合法率僅2%。
戴志君說,交通部去年7月公佈「露營場地管理要點」,容許林業和農牧用地可開發露營場地,規定1公頃以內開發面積不超過10%,相關設施不超過660平方公尺,農牧用地可做營地、淋浴及管理室,林業用地則不能有管理室。
「土石流潛勢區內不能做露營區!」戴志君說,去年底成立聯合審議稽查小組,依管理要點,露營場開發及經營涉及土地使用、開發利用、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建築管理、消防管理、衛生管理等相關法規,訂定統一指引,將輔導縣內露營區合法化。
今年編列400萬元預算理露營場現況調查與分級計劃,委託專業團隊成立輔導團,將共同輔導露營場合法登記,27日和29日分別在尖石和五峰召開座談會,後續有3場實體座談會及1場線座談會,同時將開設Line羣組及諮詢專線,協助業者申請登記。
原民處長雲天寶說,露營區合法化是業者 樂見,但以原鄉的現況,原民經營的營地面積不大,大都不到1公頃,平地人開發的營地都超過1公頃甚至到2、3公頃,露營場管理要點1公頃以內可做660平方公尺的設施,實在太小,可能需要時間與原民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