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眼/柯文哲8年不作為 好意思怪別人?

臺智光案引發前後任首都市長戰火,現任市長蔣萬安(右)、前任市長柯文哲(左)隔空交火。記者林俊良/攝影

北市警用監視器傳輸費專約案引爆爭議,前市長柯文哲怪罪現任市長蔣萬安讓預算暴增九千萬元,但柯文哲卻忘了,專約是在他任內拍板,任內質疑議會藍綠聯手勾結財團A錢卻也無法妥善處理,如今再責怪接手處理的現任市長蔣萬安,一副千錯萬錯都是別人錯的模樣,不知一隻手指指向別人的同時也有四隻指向自己。

前市長郝龍斌簽下BOT長約,隨議員陳重文涉弊浮上臺面,北市警用監視器傳輸費案的真相逐一解凍,但「海水退了就知誰沒穿褲子」。

十二年前,當時網路發展不如現在,市長郝龍斌想引進業者投資,與臺灣智慧光網公司簽訂光纖合約,要求業者提供低於市價的費率,以免被獨大的中華電信綁住,柯文哲不看十年來時空轉變,只罵郝龍斌怎跟財團籤「長期怪約」,還批蔣萬安沒照他編的預算執行。

批前任、罵後任,柯文哲八年任內不僅沒清查全案是否涉弊,甚至被發現未曾找其他業者議價就與臺智光簽定市警局專約,後來對議員附帶但書的預算案有意見而提起覆議案也草草了事,很難想像怎麼好意思怪罪前後任市長,相較於蔣萬安上任後與臺智光七次議價並談妥降價,柯文哲的不作爲顯得特別明顯。

當年議會審查監視器傳輸預算過程的確「怪怪的」,針對少數議員能否隻手遮天影響數億元合約?檢調單位正調查釐清。蔣萬安啓動解除柯任內訂定的不合理月租,不正是市民期待的面對問題、解決問題嗎?試問,柯文哲任內除了編列八年相關預算外,又做了什麼?當檢調單位追出真相,或許就知道誰才「鬼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