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壽北士科標案遲未動工 恐淪提款機
新光人壽2021年以50年44億元取得北投士林科技園區T17、18基地標案,依合約必須於地上權設定登記日起5年內,即2027年前取得全部建物使照,但遭議員質疑T17、18至今仍是荒煙蔓草。(臺北市議員林延鳳研究室提供/劉彥宜臺北傳真)
前臺北市長郝龍斌質疑民衆黨主席柯文哲在市長任內,對京華城案和北投士林科技園區T17、18案的決定恐圖利財團,有議員10日指出,新光人壽取得T17、18標案後,依合約須於地上權設定登記日起5年內、即2027年前取得建物使用執照,但至今仍荒煙蔓草,恐成新壽炒地變現的提款機。臺北市長蔣萬安迴應,將全面瞭解開會過程,檢視合約內容,依法依規定依合約辦理。
蔣萬安昨赴議會做施政報告,民進黨議員林延鳳指出,從柯文哲任內的秘書長、現任參事陳志銘2020年主持的會議紀錄顯示,T16納投資計劃書評估合格後再採價格標,由金仁寶集團得標,T17、18僅與T16相差0.6公頃,但只採取價格標則不用投資報告書,並於2021年送市長室會議經柯文哲拍板。
林延鳳指出,當時柯早已將不分區立委名單納入新壽大公主吳欣盈,2021年10月新壽以50年44億元賤價得標T17、18,隔年吳遞補立委,柯恐就是爲新壽開小門。
她質疑,如今金仁寶已開工快1年,但T17、18仍是荒煙蔓草,地上權合約清楚載明,得標廠商須在2027年前取得全部建物使照,常理來看2年內無法蓋出基地這麼大的建築,顯然新壽將違約,且若市府允許新壽移轉地上權,形同T17、18成爲「炒地變現的提款機」。
民進黨議員顏若芳也要求,蔣萬安必須硬起來嚴辦圖利財團案件並重新審查,沒有把柯文哲關起來是市民的大不幸。
林延鳳、顏若芳並提出3訴求,包括市府不得展延契約中最晚取得使照的年限,新壽未取得使照前也不得同意移轉地上權登記,且新壽沒有繳納契約年限所有權利金和土地租金前不談修約。
蔣萬安坦言並不知道相關會議紀錄,將全面瞭解開會過程,也會檢視合約內容,有任何違法都會追究,依法依規定依合約辦理。陳志銘則強調此案沒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