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人社廳8條措施全力支持抗震救災

本文轉自:人民日報客戶端

胡仁巴

1月24日,記者從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新疆烏什縣地震發生後,自治區人社廳迅速反應,動員阿克蘇地區、克州兩地人社系統黨員幹部、廳12支駐村工作隊迅速行動,快速投身搶險救災中。並立即召開專題會議,與烏什縣、阿合奇縣人社部門對接,研究決定出臺8條幫扶措施,積極抗震救災,幫助災區羣衆戰勝災害、渡過難關,助力受困企業快速恢復發展。

支持阿克蘇地區、克州兩地受災縣市區開發一批救災物資搬運員、防震減災宣傳員、應急秩序維護員、道路交通引導員、搜救協助員等臨時公益性崗位,並按現行政策規定落實好補貼。

支持受災縣市做好就業困難人員認定幫扶工作,對1月份到期的公益性崗位人員,因災害影響短期內無法實現就業的,經受災地區人社部門審覈後,可視情況延期3-6個月退出公益性崗位,期間公益性崗位人員相關管理按現行政策規定落實。

持續關注“三支一扶”人員工作生活受影響情況,及時給予幫扶救助。指導受災地方發揮“三支一扶”人員作用,配合當地做好搶險救災志願服務工作。

按規定及時足額爲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發放失業保險待遇;繼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政策,減輕企業負擔;簡化企業確認手續,確保符合享受穩崗返還政策條件的企業“直達盡享”,助力企業穩住就業崗位。

對受地震影響新產生的低保對象、特困人員、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羣體,及時落實代繳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政策。

對因地震造成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企業,按規定暫緩繳納一定期限的養老、失業、工傷保險費,期限不超過一年。暫緩繳費期間,免收滯納金。

發揮協調勞動關係三方作用,組織企業廣泛開展地震災害的應對和技能宣傳,提高勞動者自我保護能力。引導企業不裁員或少裁員,妥善做好企業停工停產期間職工工資待遇支付和合同履行。

對受災地區農牧民被拖欠工資,屬疆內的,立即啓動聯動機制1日內解決;屬疆外的,及時協調相關省區市在春節前解決,讓農民工拿上勞動報酬,安心過年。(人民日報記者 胡仁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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