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三越停業!專櫃員工「被迫調臺北支援」怒提6訴求:公司擺爛
▲新光三越無限期停業。(圖/記者許權毅攝,下同)
記者施怡妏/採訪報導
臺中新光三越百貨發生嚴重氣爆意外,導致4人死亡30多人輕重傷,臺中市長盧秀燕也宣佈,新光三越無限期停業直至結果出爐。百貨的員工列6大訴求,公司提出工作調度方案,要求員工跨區支援,但卻沒有說明薪資、補貼等細節,公司僅迴應「正在開會討論」,至今未有明確補償方案,導致員工被迫上班。
一名員工向《ETtoday新聞雲》記者爆料,在臺灣萊雅(L’Oréal Taiwan)集團相關櫃位工作,事件發生後,公司安排員工進行跨區支援,在臺北與臺中的不同櫃點工作,然而,員工每日需花費約3小時通勤時間,但公司未將此時間納入工時計算,僅承諾提供交通補助,但未給出詳細補助細節,且除高鐵以外的其他交通費是否覈銷、如何申請、何時發放,均未明確。
員工指出,主管以「你可以支援姐妹品牌嗎?那去臺北可以嗎?」詢問員工意願,並非正式的協商,且大部分員工回答「不願意」,但最終仍然被排進跨區支援的班表中,主管卻對外聲稱「已與員工討論過」。
此外,支援期間的薪資與抽成機制亦未明確,員工提到,原本的薪資結構包含業績抽成,但支援期間的抽成方式未明確公開,有些櫃點並無實際銷售機會,導致工資結構變動,卻未有具體補償方案。若員工因通勤或額外支援而延長工時,是否計入加班,尚無明確說明。
事發至今,公司總是以「正在開會」爲由,拖延補償細節,要求員工先上班,導致員工在無保障的情況下被迫開始支援工作,且品牌管理層態度擺爛,甚至出現踢皮球的情況。他也提到,其他品牌專櫃的員工也面臨類似問題,甚至被要求「自行請特休」。
員工坦言,「我的情況不方便每天來回通勤臺北,也無法短時間適應姊妹品牌,很擔心公司會因爲這樣不給薪,或是不去臺北就被算曠職論」,理解公司現在的處境,但仍希望在維護員工權益的前提下,給予更明確且合理的安排,並列出6大點,希望公司正面迴應。
1.應與員工協商後再進行異動安排,而非單方面決定排班。2.提供明確的支援期間薪資計算方式,包括加班費與業績抽成補償,確保員工收入不受影響。3.制定透明的交通與住宿補助標準,減少員工額外負擔。4.對於不願跨區支援的員工,不應強迫其自行請特休或無薪假,而應給予合理安排,如帶薪休假或其他選項。5.不應讓員工「先上班,後談補償」,補償方案應事先公告,保障員工權益。6.建立正式的溝通機制,確保員工能夠清楚瞭解自身權益,而非僅收到模糊的回覆。
針對員工的指控,《ETtoday新聞雲》嘗試與品牌公司聯繫,至截稿爲止尚未取得迴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