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衛生局女職員遭性侵輕生?媽媽催淚手寫信曝光
新北市衛生局林姓女僱員日前深夜墜樓身亡,18日舉行告別式,靈堂遺照林穿著白色無袖背心T恤、牛仔褲展現陽光。(張妍溱攝)
新北市衛生局墜樓的林姓女職員今在臺中辦告別式,弘道老人服務基金會特地在粉專貼文表達追悼,並分享曾與她共事的點滴。(摘自臉書/謝瓊雲彰化傳真)
新北市衛生局一名林姓女職員上月墜樓身亡,生前留下的臉書文章,指控曾遭某物理治療所執行長性侵與暴力對待。對此,女職員的家屬今召開記者會,呼籲遭逢相同際遇的人,要相信自己是被關愛與疼惜的,「我們都不是一個人!」陪同出席的勵馨基金會,則呼籲應對權勢性侵者加重其刑。
新北市衛生局林姓女僱員,上月從辦公室大樓墜樓身亡,生前臉書留下千字文,自揭遭某物理治療機構廖姓執行長性侵。
如今,林姓職員家屬今天在勵馨基金會陪同下,公開林姓職員母親的手寫信,內容指出,「那個人(指物理治療所執行長)說你們是兩情相悅,但如果真的兩情相悅,爲什麼從沒聽你幸福的說過呢?爲什麼要打你呢?我好擔心妳是爲了保護家人,才被迫跟在一個妳不喜歡的人身邊!這些疑問,檢察官告訴媽媽,他們一定全力查辦!媽媽相信他們可以給我答案。」
對此,家屬籲請司法全力查辦,同時,對於近日部分報章媒體的報導,已對家屬造成二度傷害,希望媒體給家屬空間和尊重。
家屬更喊話說,有類似遭遇的受害者一定要勇於發聲,「你們不是一個人,只能你們願意,我們都願意幫你們,到處都是機會,不要再有相同遺憾發生」。
陪同現身的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王玥好表示,性侵案兩造若涉及權勢關係,會比其他性侵案件更復雜;因爲,被害人往往會礙於擔心對方會利用權勢進行報復,因而陷入不知道是否要對外求助的困境。
王玥好進一步指出,目前《刑法》有關妨害性自主的條文,幾乎都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刑期,唯獨第228條卻規定,利用權勢性交者,是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這隻會造成有權勢者解此脫罪,呼籲立法院應修法,對利用權勢進行性暴力者加重其刑。
生命線:1995
張老師專線:1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