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社宅管理訪視權 遭疑擴權擾民

社宅數量增多,管理挑戰加劇,圖爲新北土城員和社宅。記者葉德正/攝影

全臺社會住宅增多,管理問題陸續浮現,新北市府近日修正「新北市社會住宅承租辦法」,明訂管理單位有權「訪視住宅」,承租人不得拒絕。民代提醒,訪視出發點是關懷,中央、北市有相同規定,但不能擴權或擾民。新北住都中心說,若有需要會協同公權力介入,確保住戶權益。該辦法已上路,即便議會不予查照仍可繼續執行,新北市城鄉局表示,承租辦法兩年修正一次,下次將依議員建議修改。

社宅管理挑戰大,新北雙和地區某社宅曾出現租客堆置易墜落雜物、囤放廢棄物等行徑,住戶與住都中心鬧上法院,仍在訴訟中;還有住戶在社宅內吸毒等問題,讓管理單位頭痛。

過去訪視住戶規定訂在租屋手冊,爲讓管理更有效,新北市府將訪視權入法,管理單位可入內檢查建築物、設施與設備、覈對承租人身分,中央、北市規定前10日通知承租人,新北是訪視前5日應以書面通知承租人。

臺北市都發局說,訪視前會在社區貼公告,與住戶約好時間才前往。北市住都中心表示,如有住戶不願配合讓物業人員入屋訪視,可依住戶意願在門口訪視。

新北市議員陳世軒質疑,坊間一般租屋,房東也不能隨意進租客空間,社宅可以這樣做嗎?市議員卓冠廷指出,中央訪視住宅是檢查建物設施設備,訪視過程若變成查驗「個人」,恐引爭議。市議員劉美芳說,進入住宅、關懷弱勢的措施,應該是警察局、社會局權限,若是物業管理單位進入,後續處理也需要警方與社工。

新北住都中心執行長錢奕綱表示,需要訪視的對象通常是高關懷戶,其次是曾違規或遭檢舉,不會挨家挨戶定期訪視。錢坦言,擔心少了最後一道防線,會造成第一線管理壓力,尊重議會見解,未來有相關需求會尋求警方與社工協助。

住北市某社宅的林小姐表示,入住社宅第2年,北市住都中心去年曾訪視,今年又要來訪,每次花半小時,頻率有點高且一定要配合,「訪視確實有點擾民。」林小姐說,訪視過程會查看廁所、廚房等傢俱現況,看看是否完好,若有問題會註記。社宅地段、傢俱等條件,優於在外租房水準,若不配合訪視恐被扣分,就怕影響日後續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