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三重警收賄26萬 淪詐團內鬼盜查個資!遭逮咬出共犯求減刑
臺北地檢署。(中時資料照)
前新北市三重警分局慈福派出所員警李昆霖(改名李承玹)涉嫌利用同事帳密,35次登入警用系統盜查10多名民衆個資、車籍資料賣給詐團友人,收賄26萬7000元,且詐團友人向李員購買個資欠債,被李員要求籤下80萬元本票擔保,更有部分個資被拿去作爲尋仇之用。臺北地檢署13日依貪污、泄密、違反個資法起訴李員及詐團友人共8人。
據瞭解,李員警專32期畢業,畢業後分發至新北市淡水分局水碓派出所服務,從警已有9年,李員3年前因不滿前女友分手後另結新歡,擅查男方個資前往砸車,法院宣告緩刑3年,李調往三重分局警備隊列管,再調至慈福派出所服務至今,李員去年4月因偵破毒品工廠、通緝案獲分局表揚,去年7月因本案遭檢方拘提聲押。
起訴指出,李員與詐團李姓成員爲朋友關係,自2021年至去年7月24日,取得淡水分局陳姓偵查佐、三重分局馮姓偵查佐的帳密,登入智慧分析系統及車籍查詢系統,查詢7名民衆個資或車籍資料,透過通訊軟體傳給李男,李男再轉交黃、周、呂男4人使用,其中黃男違法取得仇家車籍資料,作爲尋仇之用。
李員向李男收賄9次共獲26萬7000元,另李男並籤立3張共計80萬元的本票,作爲先前向李員購買個資積欠賄款擔保。檢警因偵辦詐團案時,發現李員盜查販售民衆個資案,於去年7月、8月拘提李員、李男到案。
此外,李員另受彭姓、蔣姓友人之託,於去年2月、4月及6月在慈福派出所,盜用馮姓同事的帳密,查詢4名民衆個資,泄漏給彭、蔣。
檢方今依貪污、泄密、違反個資法3罪起訴李員8人,李員因公務員身分犯罪,依法請求法院加重其刑,並宣告裭奪公權,另李員因「窩裡反」咬出詐團成員友人李男涉案,則請減輕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