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警全面違停逕舉電子化 減化員警負擔與強化管理

新式電子標示單。(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提供)

傳統紙本標示單。(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提供)

新北全面推行違規停車逕行舉發電子化。(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提供)

新北全面推行違規停車逕行舉發電子化。(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提供)

以往員警舉發違規停車,如車主不在場均是用紙本「違規停車逕行舉發標示單」(俗稱白單),夾在違規停車車輛上,後續再寄發「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俗稱紅單)給車主正式裁罰,收到舉發單纔可進行繳費。因應舉發作業逐漸朝向電子化,爲確實管制逕行舉發流程,同時減輕員警負擔,又可強化內部管理機制,新北市警局自今年12月1日起,全面推行違規停車逕行舉發電子化,改以電子「違規停車逕行舉發標示單」舉發違規停車,減少舉發疏失及弊端。

新北警表示,「違規停車逕行舉發標示單」,主要作用是提供執勤員警辨識用,夾帶在違規停車的車輛明顯處,如汽車雨刷下方或機車座墊旁,避免同一違規停車行爲在2小時內,遭不同員警重複舉發而導致民怨;但須提醒民衆,標示單雖可通知民衆違規停車的行爲已遭員警拍照舉發,即便標示單遺失,只要違規行爲屬實,警方仍會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違規停車規定舉發。

爲推行標示單電子化功能,新北市警局已提前於今年9月9日先行擇定三重、中和、土城、三峽、淡水、瑞芳分局等6個單位進行試辦,經統計,試辦期間使用電子標示單舉發共計2萬4860件,基層同仁反映,確實減輕工作負荷。

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表示,12月1日標示單全面電子化後,執勤員警於違規停車現場可直接使用警用小電腦(M-Police)舉發系統的標示單功能,拍攝違規照片並輸入違規資料上傳系統,以藍芽印表機列印電子標示單,員警不需要另外再將資料上傳系統,而對於上傳系統的違規資料,後臺會再將2小時內重複舉發案件剔除,減少重複舉發問題。

電子標示單與目前員警現場攔查舉發的罰單外型相似,均使用電子紙卷列印爲長條型,但舉發內容並不同,民衆如因違規停車收到標示單應檢查內容,電子標示單僅用於當事人不在場的情況舉發違規停車行爲,且電子標示單內容下方注意事項,會註明「本單爲標示性質,不作繳費使用」及「本項違規行爲,另以『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通知車主。」等字樣,不須先行繳費,紅單會用掛號寄到車主地址,在此呼籲民衆應遵守交通規則勿貪圖一時方便而違規停車,以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