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 監視器66%靠民間 民代憂治安漏洞
警方辦案常仰賴監視器協助,但新北市警方自建監視器僅約2萬8000支,高達66%須靠民衆提供,新北市議員黃心華擔心成爲治安漏洞,要求警察局改善。(本報資料照片)
警方辦案常仰賴監視器協助,但新北市警方自建監視器僅約2萬8000支,高達66%須靠民衆提供,若遇到小案件、交通事故,警方無權強制調閱民衆監視器,民代擔憂恐成治安漏洞,要求警察局提供誘因並檢討改善。警察局迴應,有提供協助破案獎金,另預計4年後監視器將突破3萬支。
「監視器設置對治安維護、交通事故,是非常有用的,甚至可以減少員警巡邏,警局應該確實要在這部分下重本」,新北市議員黃心華說,全市高達66%監視器要倚賴民衆自願提供,若民衆無意願提供監視器,交通事故、竊盜等小案件就無法調閱監視器,依法最輕本刑5年以上才能扣押監視器。
黃心華說,新北市警局有以嘉獎獎勵員警調監視器,卻沒有提供民衆獎勵,並舉例臺北市有獎勵機制,用獎金提升民衆願意提供監視器意願,連桃園市也在今年8月跟上,盼新北警局參考。他也建議,民衆申請調閱監視器流程繁瑣,應簡化相關流程,研議對監視器提供者給予獎勵,並務實增加自建監視器數目。
新北市警察局長廖訓誠迴應,警方有提供民衆協助破案獎金,另外除監視器外,警方導入具AI車牌辨識功能的系統協助偵查犯罪,大幅縮短調閱及辦案時間,除依靠科技辦案外,也協調溝通民間自建監視器角度與地點,規畫覆蓋全市,預計4年後增3254支監視器,總數逾3萬。
有基層警認同議員建議,認爲若預算足夠「怎麼裝都沒差」,自建監視器充足的話,對於行車糾紛、竊案都有助益,因爲民衆自裝的監視器屬於私有財產,雖依法來說,只要涉及犯罪所用或犯罪所生的監視器都可以查扣,但扣押需令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