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巿重寧海鮮號「掛羊頭賣豬肉」 攤商及肉品業者3人判刑
新北市蘆洲區大臺北果菜市場「重寧海鮮號」女老闆楊雅珍,涉嫌與上游肉品供應商南臺國際企業社經營者陳漋毅、周伯仲「掛羊頭賣豬肉」,將豬頰肉與羊肉以6:4或5:5不同比例混和製成假羊肉片,出售給不知情的多家餐飲業者。新北地方法院今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及刑法虛僞標示、詐欺取財罪,判處楊女1年6月,陳、周2男各1年4月徒刑,並沒收扣案不法所得。
判決指出,楊、陳、周3人賣出的黑心羊肉中,品名「純羊」的羊肉片中摻有成本較低的豬頰肉;品名「假羊」的肉片中,更沒有半點羊肉,全部都是豬頰肉。合議庭爲此批評3人,以低價品混充高價品欺騙消費者,對國民健康安全造成危害,對消費者權益、市場秩序、交易安全危害甚大,徒增消費者對於食安的疑慮與恐慌。
檢警調查,3人自2020年10月至2023年8月間,爲降低營業成本,由楊女向陳、周2人訂購上述黑心羊肉,再由南臺企業社位於新北市五股區的工廠內,指示不知情員工將6:4或5;5的豬頰肉原塊和羊肉原塊,以每片0.25公分的厚度同時裁切,裝入同一包裝中,製成「純羊」肉片販售;或將豬頰肉直接切成每片0.25公分厚度,製成「假羊」肉片出售。
完工後,陳、周2人會在部分「純羊」商品外標註「混羊」,部分「假羊」商品外標註「P」,再送貨到重寧海產號,由楊女或不知情的員工將假羊肉賣給數家自助餐、快餐及熱炒業者。當中另有新北市八里區某楊姓熱炒業者,知情仍繼續使用,楊男則在檢警偵查期間認罪獲緩起訴。
新北市重寧海鮮號老闆楊雅珍,涉嫌與上游肉品供應商南臺國際企業社經營者陳漋毅、周伯仲「掛羊頭賣豬肉」,摻混豬頰肉製成假羊肉片出售,遭新北地院判刑。圖/新北市衛生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