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相機」標誌告示牌上路 警方籲民衆勿超速

新版測速標誌今年元月1日正式上路,提醒民衆勿以身試法。(李其樺翻攝)

新版測速標誌今年元月1日正式上路,提醒民衆勿以身試法。(李其樺翻攝)

內政部警政署統計,全臺道路測速照相機約有1540支,因昔日有「常有測速照相」、「常有取締違規」等多種告示牌,致用路人不易分辨,交通部日前統一改爲測速照相器圖案,並採三角警告「警52」標誌,基隆市警局呼籲民衆看到新版測速照相機標誌,應減速勿超過最高速限,避免被開罰。

警方表示,基隆市共計67處,基隆市府交旅處於去年12月底全部換置完成,並於今年1月1日正式實施,另爲避免民衆一時反應不過來,除合併文字警語和測速相機圖志,讓用路人得以適應外,警方也會在易肇事路段處加裝警示,避免用路人行經易肇事路(口)段超速行駛。

交通隊隊長賴國隆同時呼籲民衆開車上道,看到測速照機圖案系警告駕駛人前方有測速取締科學儀器,提醒用路人行車速度不得超過規定最高速限,或低於規定的最低速限;千萬不要誤以爲是「打卡」催油門加速趕往,以免造成危險及荷包失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