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和絃辱罵吳宗憲「臭卒仔」 更一審判賠金額出爐

藝人吳宗憲,本報資料照片

4年前吳宗憲爲了韓流文化與謝和絃互槓,謝辱罵吳宗憲「臭卒仔」,吳宗憲提告求償,一審判賠30萬元並刊登道歉啓事,臺灣高等法院更一審改判賠15萬元,但謝的言論觸犯公然侮辱罪業經判決有罪確定,迭經衆多媒體報導而廣爲周知,應無再使謝再刊登判決要旨以回覆吳的名譽之必要,可上訴。

高院更一審認爲,謝承認有在個人專頁公開直播以前述穢語辱罵吳,客觀上足使被上訴人感受難堪及受辱,致貶損吳在社會上之評價,不法侵害被上訴人之名譽,應負侵權行爲損害賠償之責。

更一審審酌兩造之年齡、職業、地位,認係爭言論對於吳造成損害尚非嚴重,謝事後已將直播影片刪除,但經第三人下載轉載及媒體報導,其無力挽回彌補,且謝也表示願意就言詞過於激烈部分向吳道歉,但吳認爲謝無悔意,故未能達成和解等情,判謝須賠償精神慰撫金1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