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和絃不能當議員候選人提假處分 法官火速裁定結果出爐
蘇煥智與謝和絃前往臺北高等行政法院遞狀提出假處分(蘇煥智提供,本報資料照片)
打算參選臺北市議員的謝和絃遭中選會取消參選資格,他委由蘇煥智律師18日前往臺北高等行政法院遞狀提出假處分,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9日認爲選舉登記期間截止、9月2日前,謝男尚未將刑事判決宣告刑所易科之罰金全數繳納完畢,他的假處分聲請不具必要性,裁定駁回。可抗告。
謝男因犯施用第二級毒品罪,經法院判處有期徒刑4月,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確定,檢察官准予易科罰金及分期付款,謝在今年10月14日提前繳納罰金執行完畢,但他申請登記臺北市議員候選人,遭中選會以經判刑確定尚未執行完畢,處分不准許。
謝主張中選會是違法的行政處分,且選舉訂於11月26日舉行,抽籤日10月21日後,選舉公報及選舉票即將印製,故有急迫性,他無法參與選舉有不可回覆之損害,有必要於提起本案訴訟前聲請定暫時狀態處分,請法院裁定中選會將他暫列候選人名單,參與選舉活動。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爲,公職人員選舉候選人有無消極資格條件之判斷時點,是以「登記期間截止時」爲準,而不是以「公告時」作爲消極資格條件有無之判斷準據,謝沒有在9月2日前將刑事判決宣告刑所易科之罰金全數繳納完畢,其所受刑罰應屬尚未執行完畢。
合議庭指出,如果暫時准許謝男參選,使其滿足存在蓋然性不高之本案權利,勢必干擾其他符合參選資格者的得票情形,影響選舉結果,他聲請定暫時狀態處分之聲請不具必要性,裁定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