囂張婦北院詐騙547萬 起訴求刑4年
婦人林美雪因無力償還2000多萬債款,竟僞造臺北地院的假扣押命令,向2名債主佯稱以可代位求償,於去年多次囂張在臺北地院院內交付僞造的假扣押命令,並騙走2名債主547萬元,所幸被害人驚覺有異詢問法警,警方則將計就計誘林婦回臺北地院逮捕,追回147萬元。臺北地檢署25日依僞造文書及詐欺罪起訴林婦,並以林婦多次在北院多次持變造公文書行騙、取款,藐視司法,具體求刑4年。
起訴指出,林婦因積欠曹姓、程姓2名女子債款2200萬餘元,無力償還,竟於去年7月、11日在家以修圖軟體,將同居人收到的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執行命令,變造她同居人的王姓債務人被臺北地院執行假扣押1300萬元、1820萬元。
林婦撥電話給程女女兒,佯稱法院判決她同居人的王姓債務人需賠償2600萬,王有房地、資產可聲請假扣押,若她父母願提供部分擔保金,即可代位求償。另林婦還僞造她及同居人簽名的提存書,致曹、程2名債主誤信此事。之後林婦多次選在臺北地院交付曹、程僞造的假扣押公文書影本,共向曹、程各詐取397萬元、150萬元。
去年12月27日,程女及女兒在臺北地院付款150萬元給林婦後,察覺有異,立即向北院訴訟輔導科求證,獲悉受騙,北院及北檢法警室報警後,警方誘使林婦返回北院,當場被警方逮捕,並查扣她放在車上的125萬元現金,北檢訊後,翌日將林婦聲押禁見獲准。事後檢警將林婦詐騙的147萬元發還程女。
檢方今起訴林婦,並以林婦多次在北院多次持變造公文書行騙,藐視司法威信,公然挑戰公權力,損傷司法信譽甚鉅,遭警逮捕後,仍羅織不實情節虛耗司法資源,具體求刑4年,另林婦向程女、曹女詐騙未還共計400萬元犯罪所 得,宣告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