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性暴力處理機制 人本建議:追回加害者退休金或月退俸

教育部在校園裡面積極推動性別平等教育。(本報資料照片)

政府正推動性平三法的修法,人本教育基金會針對校園性暴力處理制度提出三項建議,包括:讓受害者主張權利更不受限、讓制度更能充分「清創」及讓正義的實現更充分;同時,性侵害、嚴重性騷擾案件、嚴重違背倫理髮展情感關係之案件確定者,政府應追回退休金或月退俸。

人本教育基金會指出,澳洲皇家調查委員會對兒童性侵的全面調查指出,受害者平均需經過24年才能夠首次說出受害經歷。性暴力受害者難以在第一時間控訴的情形,不只在澳洲,許多國家都發現到相同的現象,臺灣也不例外。在這個特殊現象下,也有不少國家已經在民刑事、行政調查等程序中,大幅放寬或取消時間上的限制。

人本教育基金會說,大部分校園中的師對生性暴力加害者多會以相同模式一再侵害不同兒少,許多案件都跨屆次,持續發生數年,以至於受害者衆多。

在這樣情況下,人本教育基金會建議三個方向:一、讓受害者主張權利更不受限:對於性侵案件,不論刑事追訴期,或是民事請求權時效,均改爲無期限;二、讓制度更能充分「清創」,如果是師對生事件,應以擴大調查爲原則,擴大調查的具體方式應入法;三、讓正義的實現更充分,若在退休後才發現嚴重性暴力事件,應剝奪或追回退休俸。

人本教育基金會表示,在他們所接觸之個案中,許多師對生案件加害人,倚仗自身對於學生的權威,加以威逼,引導乃至操縱,使學生不敢或無法說出被害經驗,而安然退休並領取國家之退休俸,實屬極爲不公平之亂象。

人本教育基金會建議於《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加入相關條款,針對性侵害、嚴重性騷擾案件、嚴重違背倫理髮展情感關係之案件確定者,應剝奪、追回退休金或月退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