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販毒集團媒介少女賣淫 4嫌遭訴
彰化地檢署破獲犯罪集團販毒收容少女、媒介性交易。(彰化地檢署提供/吳敏菁彰化傳真)
彰化地檢署接獲高中職在校學生參與販毒集團的情資,經展開偵辦,不僅破獲毒品咖啡包,還查扣手槍和子彈,並發現集團留容18歲少女、利用通訊軟體媒介男客性交易,訊後除將4名嫌犯聲押,也將14名嫖客全拘提到案。
彰化地檢署從校園販毒案抽絲剝繭、深入追查,去年11月在員林市南昌路的犯罪組織地點,查扣具殺傷力的改造手槍1支及子彈2顆,將首謀之一劉男拘提到案,今年1月5日拘提販售槍彈的胡男到案,1月10日又將在逃的李男拘提到案,並向法院聲押獲准。
檢方全面清查毒品流向,針對此犯罪集團,同步開展槍砲、販毒及性剝削3個面向溯源清查,將組織首謀及其成員共4人全數聲押。
檢警發現,這幫犯罪集團留容18歲少女,利用各種通訊軟體,張貼性交易訊息,並開設line「魚魚報班」羣組,張貼與少女性交易約定的價格、時間、地點,每次收費5000元,少女分得2000元,其餘由成員瓜分,檢方也依搜索資料,將與未滿18歲少女性交易嫖客拘提到案。
彰化地檢署襄閱吳宇軒指出,犯罪集團首謀2人均未滿30歲,成員甚至有未滿20歲,爲求快速致富,組織犯罪並持有具殺傷力之槍彈、販賣第三級毒品咖啡包及彩虹煙,還媒介未滿18歲少女性交易,甚至召募未滿18歲在學少年加入犯罪組織,將黑幫勢力伸入校園。
彰化地檢署3月6日偵結,將在押的李、劉、陳、嚴等4人全以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嫌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