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霸凌頻傳立新規 增「調和程序」逾半委員需外聘

教育部主任秘書廖興國(右)、學務及特教司司長吳林輝等,17日發佈修正校園霸凌防制準則。(羅永銘攝)

校園霸凌事件層出不窮,因應近年來霸凌樣態變化,教育部17日公佈《校園霸凌防制準則》修正,過去「生對生」與「師對生」霸凌事件單軌處理,此次修正爲雙軌處理。此外增設「調和程序」,由專業處理委員進行調和。

此次修正將明確「生對生」霸凌事件處理迴歸教育本質,依校園霸凌防制準則處理,由學校設置防制委員會。「師對生」則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處理。

針對「生對生」霸凌事件,此次修正創設了「調和程序」,提供雙方當事人另一對話與化解衝突的選擇,惟需雙方同意纔會進行調和,若一方無意願或處理小組委員認爲有運用權力影響調和進行即立即停止。爲了讓調和更專業與公正,處理小組至少過半數委員應自人才庫外聘,人才庫迄今已培訓720名,預計5月後突破千人。

在調查程序部分,此次修正也明確規定進行方式,包括調和及調查程序的轉換,訪談時應全程全程錄音或錄影,行爲人應親自出席,訪談學生應保密方式爲之等。又過往故意傷害事件因不符霸凌「持續性」要件,學校通常不受理或認定霸凌不成立,此次修正後未來可準用霸凌事件處理程序。

教育部主任秘書廖興國表示部長潘文忠去年4月在立院進行專案報告時,即承諾1年內提出檢討報告,1年來已經歷了近60次的研討會議,近日將修正內容發佈以迴應1年前的承諾,修正準則將自4月19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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