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安全家長請願 國教署允加強管教
家長團體2日前往教育部門口抗議,盼修改《輔導辦法》,賦予教師更多管教權以避免校安意外再次發生。(Photo by 呂翔禾/臺灣醒報)
全國家長會長聯盟(全長聯)2日到教育部門口抗議,還在鐵門上綁上黃絲帶,表達對近日遭割喉的新北國中生哀悼。全長聯理事長張哲維表示,學生到學校上課,老師無法有效管教、也無法限制學生攜帶危險物品,纔會導致悲劇發生。教育部由國教署副署長戴淑芬接下陳情書,承諾近期內會研議管教辦法,讓老師可有效管教。
檢討校安輔導辦法
全長聯還在記者會中爲犧牲的國中生默哀30秒。張哲維說,家長們對於近日的新北國中生校安意外感到不捨與震怒,爲何接受保護管束的學生還能拿到兇器,並回到原來的學校上課,而《校園安全輔導辦法》第29條有關管教權的規定,讓老師管教學生綁手綁腳,纔會導致悲劇發生。
張哲維呼籲,此事凸顯教師、家長管教權受限,還有《少事法》對保護管束學生缺乏再輔導機制,在回學校前應該加強輔導作爲,雖然教育的主責機關是教育部,但相關業務還有牽涉法務部、地方教育局與社會局等地,因此先將抗議書遞交給教育部,盼教育部能進行跨部會溝通,改善校園安全。
承諾制定SOP
來自高雄的一位家長代表則說,她的小孩跟她說「我要吃麥當勞」,她就會教育小孩,要改說「可不可以吃麥當勞?」雖然現代教育教會小孩要很多權益,但卻缺少對尊重與感恩的着墨,小孩出問題是大人的錯,但大人也要有相應的管教權,她特地從高雄到臺北抗議,就是希望教育部能更重視相關議題。
教育部國教署副署長戴淑芬出面接下陳情書,她迴應說,教育部在校安事件發生後,就有組成內部跨單位的專案小組進行檢討,近日還有會議將召開,而《校園安全輔導辦法》第29條有關管教權的規定,教育部研議制定SOP,讓老師在管教權執行上更有所依據,不再畏首畏尾。
國民黨臺北市議員曾獻瑩也到場支持活動,但並未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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