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縣函授學校工會原主席張昭嚴重違法被開除公職
日前,蕭縣監察委員會對蕭縣函授學校工會原主席張昭嚴重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調查。
經查,張昭身爲公職人員,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違規贈送禮品、禮金;爲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財物;利用其近親屬職權或職務影響力,爲他人違規辦理入學、借讀,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張昭嚴重違反廉潔要求、國家法律法規,涉嫌利用影響力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蕭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由蕭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沒收其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蕭縣監察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