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嗆人夫「打炮時才勤勞」 猛怨自己是「發泄懶叫的人」
小三嗆人夫「打炮時才勤勞」,猛怨己是「發泄懶叫的人」。
高雄一名男子結婚不到3年就偷偷在外養小三,老婆發現後氣得鬧離婚,並交兩人鹹溼對話截圖提交當作證據,法官勘驗發現,小三哀怨自己就像是「發泄懶叫的人」,還抱怨男方「只有打炮才比較勤勞」,法官認爲兩人對話相當明顯就是在交往且發生性關係,已逾越正常男女交友分際,判2人應賠25萬元給元配。
根據判決書,一名人妻在於111年11月9日與老公協議離婚,事後竟然發現原來丈夫早在結婚期間,就在外偷偷養小三,兩人多次以社交軟體Instagram互傳曖昧訊息、相約出遊,更發生多次性行爲,人妻一怒下提告求償60萬。
根據人妻向法官提出的對話截圖內容,小三抱怨丈夫越來越難約,並表示:「你真的就只有打砲纔會比較勤勞」,丈夫迴應「所以你覺得我晚上都沒和妳出門妳在不高興」、「妳意思說是說我不在乎妳?」,小三又回答表示「不覺得我這樣只是你拿來發泄懶叫的人而已」,這時丈夫再回:「好吧我答應的事有變卦是我錯。但妳說我只是打炮時最勤勞...說只是當妳發泄的工具是在傷我嗎?爲何要講這樣」、「我爲什麼要跟妳排一起休的原因,就是想休假載妳出去逛逛」、「我並不是跟妳在一起都只想打炮而已好嗎?跟妳在一起後,我都很想像情人一樣有空就出門逛逛。我承認我很喜歡打炮,但我對妳不是那種只想發泄而以好嗎」、「我一直都在想要怎麼讓妳有跟我生活的名分」等回覆。
事後小三又認爲丈夫無法給她安全感,還說「你有老婆,有小孩,到底誰互有安全感」、「我也想佔有你,但偏偏你是一個不能佔有的人」,丈夫回覆「是給妳太多的不公平,因爲我是個有家庭的人」、「除非我做了個決定。我所謂的決定就是離婚」。
法官審理後認爲,打炮系泛指發生性行爲之通俗用語,懶叫爲指稱男性性器官之臺語,可認小三是在抱怨南方僅有相約發生性關係才願意出門,故認爲她對男方而言,只是發泄性需求之人,顯見被告系以男女朋友身分相互交往,且明顯有發生性關係、相約出遊並互傳表示重視之曖昧言論爲真。認定男方與小三侵害配偶權,判他們應賠25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