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耍脾氣躺馬路遭碾壓?律師:司法機關可依法對父母予以訓誡

維度新聞 記者 王林曦

8月12日,有網友發佈監控視頻爆料稱,在廣東省湛江市,一位母親帶着孩子過馬路時,小孩耍脾氣躺在馬路上不起來,家長獨自離去,隨後孩子遭到車輛碾壓。

通過監控畫面可以發現,起初,家長試圖把孩子拽起來好好走路,但孩子並不配合,最後乾脆躺在了馬路上,見狀,家長直接離去。在快走到馬路對面的時候,該家長還回頭看了一眼孩子的方向,而此時一輛轎車已經朝孩子的方向拐過來。隨後,轎車徑直行駛,並從孩子的身上碾壓過去,家長也急忙跑過來將孩子扶起。

視頻發佈後迅速在網絡上發酵,引發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和討論。除了惋惜和震驚,不少網友都表示:“想知道司機需要承擔多少責任?這位母親可以判定爲危害公共安全罪嗎?”

對此,維度新聞於14日專訪了北京市漢鼎聯合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何智娟。

何智娟稱,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行人應當走人行道,且不得實施妨礙交通安全行爲。“視頻當中,孩子躺在大馬路中間,且在人行道外,明顯是違法的,但這麼小的孩子在法律上屬於未成年人,無民事行爲能力人,他們不具有掌握法律的能力。”

因此,民法典和未成年人保護法等規定,父母作爲監護人,不僅有撫養、教育的義務,還有爲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和安全保障的義務,不得有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爲,且應當教育未成年人遵守交通規則。“家長在這種情況下撒手離去,明顯沒有盡到保護的義務。”

何智娟說:“司法機關是可以依照未成年人保護法的規定對父母予以訓誡,並可以責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導的,而司機則需要分情況來認定法律責任。”

何智娟表示,視頻中,小孩躺的地方離人行道很近。道路安全法規定,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具體情況需要根據交警部門視案件情況來作出認定。如果司機已經盡到了注意義務,客觀上確實不能預見或者認識到這裡有個小孩躺在地上,如視野盲區等,則司機可能不需要承擔責任。但如果司機確實存在疏忽大意等問題,則可能需要承擔部分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