饗饗食物中毒通報增至53人!北市衛生局曝「1條件」纔可復業
▲饗饗信義店爆出食物中毒問題。(圖/記者黃士原攝)
記者趙於婷/臺北報導
臺北市信義區「饗饗微風店」疑似食品中毒案件,根據最新統計,截至1月9日下午4時累計通報53人。臺北市衛生局今表示,今(9)日已會同疾管署及食藥署前往進行流行病學調查,業者也已經提出改善報告,但至少還要再觀察24小時,如果都沒有新增通報個案,纔會同意復業。
臺北市衛生局食藥科科長林冠蓁指出,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6條規定,醫療機構診治病人時發現有疑似食品中毒之情形,應於24小時內通報當地衛生局,衛生局於受理醫院通報後立即針對個案進行攝食問卷調查,調查各患者間共食之地點及餐點,並派員至涉嫌地點進行查覈採樣蒐證,如調查結果(包含食品檢體、患者檢體、環境檢體及員工手部檢體等)最終判定爲食品中毒案件,違反食安法第15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4條可處新臺幣6萬元至2億元罰鍰。
在疑似食品中毒調查期間,業者需依食安法第41條第5款規定得命其暫停作業、停止販賣及進行消毒;依規定,有疑似食品中毒案件達「疑似食品中毒就醫人數達6人(含)以上」、「學校疑似食品中毒人數達50人或以上」、「疑似食品中毒事件有持續擴散之虞」、「社會大衆關注事件」、「病因物質特殊者(如肉毒桿菌、麻痹性貝類毒素等)」或「其他特殊因素(如死亡、收治加護病房、休克、昏迷、麻痹、語言及吞嚥困難等情形)」時,命食品業者暫停作業及作全面清潔消毒處理。
林冠蓁表示,業者需改善完成後向衛生局提出復業申請及相關改善報告(包括從業人員完成至少4小時衛生講習證明,課程含法規、餐飲製備衛生、食品中毒防治等),經衛生局審查通過且複查合格始得復業。
林冠蓁呼籲,食品業者如製作場所發生疑似食品中毒案件時,應配合衛生機關調查,並第一時間主動釐清掌握影響人數,調查共食餐點並確認員工是否有相同症狀,並監測患者人數是否有持續擴大之情況,如經衛生局依法要求暫停營業,應立即主動停業並消毒,以確保污染源不再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