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天借膽?役男打飯太混被班長糾正 2度嗆「有種向我開槍」

21歲葉姓男子前年服役時2度恐嚇班長,遭到法院判刑。(示意圖/中時資料照,黃世麒攝)

21歲葉姓男子於陸軍步兵257旅服兵役期間執行打飯班勤務,因收拾餐廳態度不佳遭班長糾正,未料葉男心生不滿,遂出言嗆班長,「你現在在跟我下眉角」、「有種向我開槍」等語,被憲兵隊送辦。嘉義地院審結,依對長官恐嚇罪,應執行有期徒刑8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葉男2020年5月間入伍服義務兵役,爲陸軍步兵第257旅步1營兵器連訓員二等兵,同年7月間葉男在營區餐廳執行打飯班勤務,因收拾餐廳態度怠惰遭到班長A糾正,葉男竟出言恐嚇,「你現在在跟我下眉角,還是要到外面試試看」等語。

隔日,葉男再度打飯態度不佳遭班長B告誡,葉男竟以「你眼神是要乾死我是不是?下午打靶有種拿起槍向我開槍」等語回覆班長B,並以手部比出手槍手勢對着自己的頭部,全案經由嘉義憲兵隊移送嘉義地檢署偵結起訴。

嘉義地院審理時,葉男認罪並向班長A及B道歉,惟辯稱服役期間有在吃控制腦神經與精神鎮定藥物,向法院求減刑,但法院委託醫院替葉男進行精神鑑定,結果顯示葉男智能正常,無證據顯示葉男於案件當時的行爲能力降低,故不適用減刑。

法官認爲,葉男只爲了細故就恐嚇長官,危害軍紀並有損部隊團結,減損部隊長官的領導威信;考量葉男認罪,態度尚可等一切情狀,依犯陸海空軍刑法第49條第1項之對於長官施恐嚇等2罪,各處有期徒刑6月,應執行有期徒刑8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