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買餐券、課程又怕遇店家倒閉 「這樣做」有機會解套

中市法制局長李善植建議,民衆可善用支付工具,即使業者倒閉仍有機會退費。(法制局提供/張亦惠臺中傳真)

新冠肺炎疫情期間,部分業者因不堪虧損而結束營業,導致購買課程、餐券的消費者無法獲取服務。臺中市政府法制局長李善植建議消費者,除購買有履約保證的票券外,還可選擇信用卡支付,只要未履約,就能提出爭議款申請,有機會退回費用。

李善植說明,民衆可於日常善用支付工具,選擇低風險的刷卡消費,信用卡爭議款機制是可有效減少消費風險的付款方式,只要是消費者使用信用卡購買的商品或服務,無法依契約約定日期領取者,持卡人均可依信用卡爭議款程序申請退費,但要注意,退費申請有期限限制。

李善植表示,以VISA、MASTER信用卡爲例,持卡消費者需自業者停止提供服務日起120個日曆天內,「且」需在消費日起540個日曆天內,就未提領的服務範圍內,檢附具體事證向髮卡銀行申請爭議款((上開日期均需預留15個銀行工作日),如此一來,即使業者失聯,消費者也有機會從信用卡機構處,就未使用的服務部分獲得退款,減少消費風險。

李善植指出,這幾年來,已陸續轉知海樂公司主辦的藝文表演活動停辦、境香氛市府店(美容服務)倒閉案、永豐棧酒店經營權等部分受害消費者申請爭議款在案,但因大部分的消費者都是用現金付款,如業者拖延不還款,消費者權益將受到損害。

臺中市政府主任消保官康馨壬表示,消費者如有消費疑義,可於機關上班日以手機、市話直撥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進行諮詢,如需申訴也可上網申訴,市府消保單位在接到申訴案件時,也會盡快告知刷卡消費者及早申請爭議款,協助消費者爭取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