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與陸簽署《CEPA》修訂協議 增金融法律等領域開放措施
▲香港特區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前排左)與大陸商務部副部長王炳南(前排右)簽署《修訂協議》。(圖/翻攝自《中新社》)
大陸商務部副部長王炳南21日與香港特區政府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共同簽署《〈CEPA〉服務貿易協議》的修訂協議,提升大陸服務貿易對香港的開放水平,此次《修訂協議》將於2020年6月1日起實施,在金融、法律、建築及相關工程、檢測認證、電視、電影、旅遊等領域增加了開放措施。
根據《中新社》,這次《修訂協議》更新了在2016年6月實施的《服務貿易協議》下關於開放和便利服務貿易的承諾,王炳南表示,結合香港業界提出的開放訴求,在金融、法律、建築等多個領域取消或降低了對香港服務提供者的准入門檻,放寬對自然人流動、跨境交付等服務貿易模式的限制措施,擴大相關專業領域人才資格互認的範圍。
陳茂波表示,《修訂協議》給予香港業界比其他的外資更優惠的待遇,香港會用好「先行者」的優勢,香港特區政府也會進一步協助香港企業把握商機。
▲香港。(圖/CFP)
《修訂協議》就企業的設立取消或放寬股權比例、資本要求、業務範圍的限制;就香港專業人士提供服務放寬資質要求;以及就香港服務輸出大陸市場放寬數量和其他限制。在旅遊服務方面,優化由香港入境的外國旅遊團進入珠三角地區和汕頭市停留144小時免辦簽證政策、增加入境口岸、擴大停留區域。
根據《新華社》,《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Mainland and Hong Kong 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 Arrangement,CEPA)於2003年6月簽署,之後兩地陸續簽署了10個CEPA補充協議、《關於內地在廣東與香港基本實現服務貿易自由化的協議》和《CEPA服務貿易協議》,促進兩地經濟深度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