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友騎太快!扯男「矇眼害摔車」再打死他 畏罪燒炭被救回GG了
▲陳男落網後遭新北地院依《傷害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9年。(圖/翻攝自Google Map)
車騎太快就打死他!新北市三重陳姓男子106年9月碰巧在網咖撞見欠債的蕭男,便搭乘蕭男機車返回其住處領取款項,不料途中陳卻因蕭騎車速度太快,憤怒矇住其雙眼害蕭摔車,隨後還朝其頭部猛踹,導致蕭男受到重創身亡。陳男獲悉後擔憂遭法院判刑,選擇在住處燒炭自殺,但卻被房東發現救回一命;新北地院10日也做出判決,依《傷害致死罪》判其9年徒刑。
檢方調查,陳男(38歲)與死者蕭男(40歲)皆有毒品前科,2人熟識已久;陳男供稱,先前曾借款蕭男5萬元,但對方卻遲遲沒有歸還,去年9月份2人碰巧在網咖相遇,便開口向蕭追討款項;蕭男聞言後表明同意還款,但錢放在家中,於是便騎乘機車載陳男返回住處領取款項。
豈料2人在途中因車速太快起糾紛,陳男多次出言相勸「騎慢一點」,但仍然未果,憤而伸出雙手矇住蕭男眼睛,導致其重心不穩當場摔車。蕭男跌倒在地後還有意識,以手撐地試圖起身,但這時陳男卻突然上前朝其頭部揮拳猛踹,隨後立即逃離現場。
事後受傷的蕭男被送往醫院急救,但卻因顱內硬腦膜下腔、蜘蛛網膜出血等傷勢,引發中樞神經休克,於住院後第2天宣告傷重不治身亡。警方立即展開調查,追緝痛下狠手的陳男到案,陳獲悉後擔憂落網後會被判處重刑,因此選擇在租屋處燒炭輕生,所幸房東及時發現將其送醫撿回一命。
新北地院合議庭開庭審理時,認爲陳男僅因5萬元的債務糾紛、以及車速過快等理由即揮拳毆人致死,且事後也未取得死者家屬原諒,依《傷害致死罪》判處9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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