掀少女員工內衣襲胸惡喊:我想吸 淫老闆下場慘了
掀少女員工內衣襲胸惡喊:我想吸,淫老闆下場慘了。(示意圖/shutterstock)
嘉義一名從事衣服買賣的吳姓老闆,2021年12月3日晚間,趁當時年僅16歲的少女員工小美(化名)在整理擺攤衣物時,突然掀開小美內衣襲胸,更表示想吸,遭小美拒絕,沒想到吳男隔天又偷摸小美屁股,事後小美與其監護人選擇報警處理;法官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之性騷擾罪,共2罪,均判處吳男拘役50日,應執行拘役90日,得易科罰金。
據判決書指出,吳男爲小美(化名)之僱主,2021年12月3日晚間10時許,吳男趁小美於其住處2樓房間內整理欲擺攤販售衣物時,突然動手掀開她上衣及內衣胸罩,以手摸胸部,並表示要吸她乳房,但小美拒絕抗拒,吳男才離開房間。
隔日上午10時許,小美在處所1樓後方廚房,吳男又趁機偷摸她臀部,事後小美告知其監護人並報警處理。而吳男於警詢、偵查及法庭審理時均坦白承認。
法官審酌吳男欠缺尊重他人性自主權之觀念,竟乘小美不及抗拒之際,對其爲性騷擾行爲,所爲侵犯小美身體隱私,造成其心理受創及陰影,實當非難;法官斟酌吳男因小美表示無意願調解而尚未達成和解、賠償其損失等情,兼衡吳男犯後坦承之態度、無前科等節,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之性騷擾罪,共2罪,均判處吳男拘役50日,應執行拘役90日,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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