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抹黑再敲詐

本報訊(記者簡潔 通訊員解舒麟)5人團伙在網絡上製造、傳播企業虛假負面信息,並對企業進行敲詐勒索。近日,經北京市朝陽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判處徐某、齊某等5名被告人十一年至一年六個月不等有期徒刑,各並處11萬元至1.8萬元不等罰金,並責令5人將違法所得退賠給被害企業。

吳先生經營的食品公司自成立以來一直平穩發展,營業額逐年上升。2022年5月的一天,吳先生偶然發現網上的一篇文章捏造事實,稱其公司存在虛假宣傳、涉嫌傳銷,並已被法院凍結資金上億元,文章被多個公衆號轉載,形成了一定的關注度。

着急的吳先生通過文內的聯繫方式與發佈者徐某聯繫,卻被告知:“想要刪帖,要拿50萬元。”吳先生拒絕了,後通過向平臺申訴刪除了文章。但沒過多久,吳先生又發現數十個公衆號發佈了類似文章。同年11月,吳先生以侵害名譽權對徐某提起民事訴訟。

然而,徐某不僅沒收斂,還繼續向吳先生索要錢款,並讓更多公衆號轉發文章。由於這些負面信息在網上持續發酵,吳先生公司的營業額直線下降。無奈之下,吳先生只得妥協。經過多次協商,徐某收取了吳先生10萬元,另以會員卡充值的方式向其索要了2萬元。很快,徐某按約定刪除了相關文章,並表示以後不會有人再敢發吳先生公司的負面信息。

2023年4月,某地警方在辦理一起利用網絡輿情敲詐勒索案件時,發現了徐某、齊某等人作案情況,遂將犯罪線索移交給北京市公安機關。經查,自2020年以來,徐某註冊的公司在多個微信公衆號上發佈相關企業涉嫌傳銷、詐騙、非法集資等負面消息,以此逼迫企業付費刪帖。徐某等人還通過與被害企業簽訂所謂的廣告合作、危機公關協議等形式,企圖將敲詐勒索行爲合法化。

同年8月,公安機關將該案提請朝陽區檢察院批准逮捕。該院審查後發現,可能還存在其他未報案的被害企業,便引導公安機關以徐某等人的公司銀行賬戶、在案被害企業的證人證言等爲突破口進一步追查,並通過案件串並的方式,在外省多地檢察機關已提起公訴的網絡輿情敲詐勒索案件中,發現了更多被害企業,追加多起犯罪事實。

經審查,徐某等5人犯罪團伙利用網絡發佈負面信息敲詐勒索多家企業,共計獲得錢款80餘萬元。今年4月19日,朝陽區檢察院以涉嫌敲詐勒索罪將徐某等5人提起公訴。近日,法院作出上述判決。

來源:檢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