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進光判賠15億 股價應聲倒

立光(3008)控告先進光(3362)侵害商業秘密案,繼日前刑事案一審判決出爐後,民事賠償部分也於日前出爐,惟二審仍維持一審判決,判定先進光須賠大立光新臺幣15.22億元,以先進光現有股本換算,賠償金額約當先進光的1.3個股本,受到此利空消息影響,先進光1日開盤不到五分鐘就被打落跌停,且一路鎖死到底,終場以跌停掛出的委賣張數仍達到1,952張。

大立光和先進光纏訟多年,因先進光涉及侵害大立光著作權營業秘密案,大立光向智慧財產法院提起訴訟,2013年一審判決先進光須賠付大立光15.22億元,先進光不服提起上訴,惟二審結果出爐仍維持原判,意即先進光仍須賠付大立光15.22億元,以先進光現有股本11.15億元換算,每股仍須認賠13.65元。

對於二審結果出爐,先進光在獲悉此事時僅低調錶示,本判決並非確定判決,仍可提起第三審上訴,先進光仍將繼續委請律師處理後續訴訟程序,目前所得資訊,該事件未對公司財務及業務造成影響,儘管如此,市場仍對此利空有感,將先進光股價打落跌停,與前二個交易日連飆二根漲停,形成明顯對比。

對於二審判決出爐,大立光表示,過去幾年大立光一直在向先進光喊話,希望可以逕行和解,但先進光一直未正視此事,也未提出有誠意的和解方案,爲捍衛公司權益,大立光不得不依法選擇法律途徑來尋求解決,如今司法還給大立光公道,若取得15.22億元罰款,大立光將會將其投注於公益,繼續捍衛臺灣的智慧財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