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學理快評》餘正煌一個人的戰場

新竹市前市長林智堅。(中時資料照/趙雙傑攝)

延燒不已、沸沸揚揚的「林智堅學倫案」,終於有個臺大的「大大」開口說話了。只可惜,打破沉默之人,是已卸任打包的前校長管中閔。管前校長說:「當初認爲臺大在2022年8月9日『很突然發表結論,未充分納入林(智堅)所提出的論證』的人,要不要出來表示一下看法?臺大是你們可以隨便指控和污衊的嗎?」至於管爺以外,臺大的其他「大大」們,則顯得惜字如金,好似林智堅的學倫案,只是少數幾個人的事情。

對於教師專業「倫理」的主張,臺大早自1998年3月21日起,即通過頒佈《國立臺灣大學教師倫理守則》。該守則所規範的,是臺大的全體專/兼任教師。筆者有幸,自2008年起,獲聘在臺大兼任授課,當然也就對於隨着臺大聘書而來的《教師倫理守則》,有着絕對程度的瞭解。

查《臺大教師倫理守則》第三章「學術倫理」明訂:「敬業、嚴謹、誠信、公正」的八字四原則,其實不單只是臺大教師的倫理守則,也是全臺灣領有教育部「部頒教師證書」的高等教育同道們,所應予共同遵循的基本原則。

然而,林智堅的學倫案自去年7月爆發以來,臺大除了在同年8月9日,曾以召開記者會的方式,宣佈因確認林智堅抄襲餘正煌的論文,決定撤銷林智堅的碩士學位外,之後的黃沙漫天、悽風苦雨,就好似與臺大自身不甚相關,而成了林智堅、餘正煌、陳明通3個人之間的事。

在這其中,顯然最不負責任的,就是餘正煌的李姓指導教授。因爲李姓指導教授不但受到《臺大教師倫理守則》的規範,當然也曾籤領由臺大發給的「餘正煌論文指導費」。如此,當陳明通屢次透過其委任律師與媒體,以其幾紙「聲明」,甚或國安局局長的職位,火力壓制服務於調查局的餘正煌時,怎麼從未見李姓指導教授,秉於「敬業、嚴謹、誠信、公正」的原則,發言維護餘正煌的碩士論文?

其次,當林智堅碩論的曾姓口試委員,都已經在媒體發表〈譏陳明通論文工廠是外行話〉的長文,出聲保護臺大國發所時,餘正煌的陳姓口委(另一位口委是時任所長的陳明通),怎麼也沒能挺身而出,維護學術誠信的無上價值?

餘正煌在其論文謝志裡寫道:「本次論文能得以順利完成,首先必須感謝指導教授李碧涵老師的悉心指導,並且不厭其煩地指正教導學生,使得論文能從無到有,一步一步邁向完成。也感謝口試委員國立臺北大學教授陳慈陽老師,指正學生之研究內容的不足問題,在此表達感謝之意。」如此被餘正煌爲文感謝一生的李老師與陳老師,怎麼忍心讓「林智堅學倫案」,成爲餘正煌一個人的沙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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