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體痛痛的還流血 女大生驚醒!揪出男同學趁昏睡偷吃了她

女大生因爲下體疼痛,追問男同學後,才知遭到他性侵4次。(AI生成圖)

桃園一名湯姓男大生,因女同學(小萱)需定期到醫院回診,他便經常陪同前往,後來以宿舍較遠,或隔天一同參與活動等罹有,邀小萱到他住處過夜,明知小萱服用藥物後會昏睡,他竟趁機予以性交得逞,前後共發生4次。後來小萱因醒來發覺下體疼痛,追問之下,湯男才吐露實情,小萱憤而報警提告。

法院審理,湯男辯稱,當時是被學校老師要求,親筆寫下自白書跟道歉書,他們跟他說了女生的說法,要他朝女生的說法方向去寫,而且班導師還跟他說,「有做就承認,不承認的話就要退學。」

導師則向法官表示,道歉書是調查完畢後,在調查小組會議中,3位調查委員問湯男願不願意道歉,因爲小萱希望得到一個坦承的道歉,道歉書是湯男寫好拿來給他的,絕對沒有用退學的作爲威脅。

導師指出,他有跟湯男解釋性平法的意義,跟他說性別上的性自主,原本是「NO IS NO」,現在變成「ONLY YES MEANS YES」,小萱在一開始到最後都一直強調,不希望湯男因爲這個案件被「勒退」。

法官審酌,湯男與小萱是同學,明知小萱必須服藥治療,竟藉小萱借宿其住處的機會,利用她服藥後會昏睡,1個月內4度對她做出性交行爲,犯後還將責任推卸予小萱,造成其莫大身心壓力,且犯後始終否認犯行,態度欠佳,難認具有悔意。湯男被依犯乘機性交罪,共4罪,各處有期徒刑3年8月。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

湯男不服提起上訴,法官考量,湯男無前科犯罪紀錄,素行尚稱良好,因一時衝動未能自制而做出犯行,但手段尚非暴戾激烈。且事後業小萱已70萬元達成和解,並獲得小萱之原諒。

日前撤銷一審判決,改依犯乘機性交罪,共4罪,各處刑1年8月,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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