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克立再發聲明撕家暴標籤:刑事案已結束「非暫時延期」
夏克立和黃嘉千去年宣佈婚變。(圖/中時資料照片)
黃嘉千前夫夏克立日前透過律師表示,關於女方指控他家暴一案,在加拿大法院已經確認「罪名不成立」,黃嘉千律師則表示:「因此目前程序尚欠缺公共利益,方暫停原訂今年八月的庭期」。對此,今(4日)中午,夏克立律師再發聲明表示此案刑事案部分皆已終結,所有的起訴皆已撤除,並非暫時延期,強調夏克立是清白的人。
夏克立上月底透過律師發聲明,表示溫哥華皇家檢察官辦公室已對夏克立身上的所有指控撤除,意指黃嘉千提告他家暴案件均不成立,而黃嘉千對此委託的賴芳玉律師回擊表示:「夏先生因對黃女士施以家庭暴力,涉犯加拿大刑法攻撃罪及使人窒息之攻擊罪,被檢方(溫哥華皇室檢察署)提起公訴,並核發『禁止接觸、遠離及禁止持有使人致傷或死亡之物品或武器之釋放令(Release Order)』」。
夏克立律師再發聲明。(圖/夏克立提供)
黃嘉千的聲明中也表示:「檢方認爲夏先生涉有家暴,且其事證的定罪率極大,然因黃女士即被害人已離開加拿大,返回臺灣居住,因此目前程序尚欠缺公共利益,方暫停原定今年8月的庭期」,並指控:「並非如報導所稱法院判決夏先生未有家庭暴力,夏先生故意扭曲事實,誠屬遺憾」,要求夏克立別再利用媒體攻擊她,「請終止任何直接或間接之精神暴力,懇請回歸司法,勿濫用媒體公審,再觸法網,特此嚴正聲明」。
對此,今夏克立律師迴應表示,「關於該案的現狀,似乎仍存在一些誤解。 有部分人士誤以爲該案只是『暫時延期』。 此認知並不正確。 事實上,所有的起訴皆己撤除,該刑事案皆己終結」,且「夏克立先生並未受到釋放令「Release Order」的限制,他也沒有受到任何與加拿大刑事程序相關的條件限制」,並強調夏克立絕對是清白的人,感謝外界如此重視本案。
夏克立律師完整聲明如下:
尊敬的關係人:
此函將進一步說明我於今年七月二十六日之聲明,該聲明已確認所有對夏克立先生的刑事起訴已全數撤除。
關於該案的現狀,似乎仍存在一些誤解。有部分人士誤以爲該案只是「暫時延期」。此認知並不正確。 事實上,所有的起訴皆己撤除,該刑事案皆己終結。
此外,關於部份人士針對釋放令「Release Order」的條件之討論,實際上,夏克立先生並未受到釋放令「Release Order」的限制,他也沒有受到任何與加拿大刑事程序相關的條件限制。
如我之前已提過的,夏克立先生的刑事案已結束。他依然是一位清白的人。
感謝您對此事的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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