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寶龍:香港國安法實施後 打工仔安心上班 市民享受自由
示意圖/中新社
大陸全國港澳研究會主辦的「保證香港國安法準確實施」專題研討會今日在北京舉行,全國政協副主席、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夏寶龍致辭指出,《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香港社會由亂到治,「打工仔安心上班,學生安心上學,個人隱私受到應有保護,市民安心逛街消費、暢所欲言,享受着自由與安全」。
夏寶龍表示,制定實施香港國安法,是香港迴歸以來「一國兩制」實踐發展的重要里程碑。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制度機制不斷完善,國家安全得到有力保障,香港恢復良好社會秩序,特區治理呈現出良政善治嶄新氣象。事實證明,制定實施香港國安法,護國安、保家安、得民心,香港實現由亂到治並走向由治及興,已成爲香港繁榮穩定的「守護神」。
夏寶龍表示,要深刻領會香港國安法的立法要旨和原意,確保香港國安法得到全面準確、不折不扣貫徹實施。香港國安法執行機制最大的特點是「雙執行機制」。
中央對香港特區有關的國家安全事務負有根本責任,擁有完整的立法權、執法權、司法權。考慮到「一國兩制」的特殊性和香港實際情況,中央通過香港國安法授權香港特區國家安全委員會承擔維護國家安全的主要責任,中央負責處理特區層面難以解決的問題,承擔最後兜底責任。這充分體現了國家安全中央事權的屬性,更體現了中央對特別行政區的高度信任和充分尊重。香港國安法賦予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權力,也是特別行政區應盡的憲制責任和義務。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清晰規範特區層面解決國安法實施中遇到的實際問題的方式和路徑,清楚地闡明瞭香港國安法將處理維護國家安全具體問題的權力和責任賦予香港特區的立法原意。
另外,他強調,長期堅持「一國兩制」這一好制度,就必須全面準確貫徹實施好香港國安法。全面準確實施香港國安法,應堅持中央主導和特區主責相輔相成、缺一不可。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制定香港國安法時,就賦予了其凌駕地位和優先適用的法律效力。特區應主動修改、完善本地法律,使本地法律與香港國安法實現有機統一,依法維護國家安全和香港的繁榮穩定。特區國家安全委員會承擔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主要責任,對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工作發揮牽頭抓總、議事決策、統籌協調的中樞職能。特區其他職能機構都應當配合行政長官和特區國家安全委員會的工作,尊重並執行特區國家安全委員會的決定,共同把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工作做好、做到位,守護好香港特區護衛國家安全的防線。
他稱,維護國家安全人人有責,全社會每個人都應是維護國家安全的參與者,而不是旁觀者。要在全社會加強對香港國安法的學習宣傳教育,不斷增強全社會維護國家安全的意識。安全是發展的前提,發展是安全的保障。只有築牢國家安全屏障,香港纔有信心和條件對全世界更加開放,以更高水平的國家安全護航更高水平的對外開放和一國兩制成功實踐。
這次研討會的香港會場設於灣仔會議展覽中心,行政長官李家超等多名香港官員出席,駐港國安公署署長鄭雁雄、全國人大常委會港澳基本法委員會研究室主任楊兆業、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等人出席。另,同場亦有十多名大陸及港澳學者參與研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