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食喪屍煙彈 同款毒駕 7月害死1警
新北市三重警分局警員黃瑋震今年七月十三日巡邏,遭吸食喪屍煙彈男子黃國維駕車撞死,震驚各界;法務部事後加速將依託咪酯、美託咪酯、異丙帕酯等三類新興毒品列爲三級毒品,但新法上路一個多月,又發生相同悲劇。
警方說,近期依託咪酯施用情形嚴重,美託咪酯、異丙帕酯化學結構類似,目前尚未發現國內製造;毒販從東南亞、大陸輸入依託咪酯,分裝爲「喪屍煙彈」販賣,因外觀與一般電子煙彈無異,警方不易發現。
廿八歲黃瑋震是三重警分局厚德派出所警員,當時執行巡邏勤務,警車在路口停等紅燈時,遭廿五歲黃國維駕賓士車逆向衝撞,警車當場噴飛到騎樓下,坐在右前座的黃瑋震送醫不治。肇事黃男原稱精神不濟、疲勞駕駛,後坦承吸食喪屍煙彈。
法務部毒審會今年六月十三日已決議將依託咪酯、美託咪酯、異丙帕酯列爲第三級毒品,並因黃瑋震事件加速完成法制作業。行政院在上月五日正式公告列爲第三級毒品管制。
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製造、運輸、販賣三級毒品,可重判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毒駕致死最重可判刑十年。
高檢署指出,依託咪酯加入電子煙油中施用後,會發生肌肉不自主強力抽動、意識混亂、昏迷、肌躍症,或直接昏厥,變成如同喪屍般渾身顫抖或無法站立,直接暈倒在地不醒人事,所以被稱爲喪屍煙彈,目前不明原因死亡案例中,也有驗出依託咪酯成分,代表吸食恐致死,此新興毒品造成社會危害已不容小覷。
警政署已列暑假期間青春專案掃蕩重點,規畫後續專案查緝,清查分裝場及有無幫派介入,並追查輸入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