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音六律中的物理生理與心理”:萬物皆可成樂器 科學驛站

任何物體都可變身成樂器去進行演奏?只要掌握了聲音和音樂的原理,這還真不是天方夜譚。近日,由廣州市科學技術局主辦,廣東科學中心、羊城晚報社承辦的珠江科學大講堂第124講走進番禺區育龍中學,邀請北京交通大學物理科學與工程學院副教授、中國物理學會科普委員會副主任、中國科技館科普講師團副團長陳徵作“五音六律中的物理生理與心理”科普講座。

高壓閃電也可製造音效

閃電可以拿來當樂器?沒錯!

陳徵說,他曾在他人配合下,利用特斯拉線圈產生的幾十萬伏的高壓閃電製造音效。

“我身上披着銅網,讓特斯拉線圈產生的閃電打中我,當時現場產生了震耳欲聾的聲響。”陳徵描述道。在他看來,不僅閃電,很多稀奇古怪的東西都可以用來奏樂,甚至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讓一輛行駛在公路上的汽車,通過輪胎與路面的凸起,演奏出樂曲。

陳徵說,通常來說,奏樂都需要有樂器,但是如果搞清楚了音樂背後的原理,那麼就可以知道,“萬物皆可爲樂器”。

聲音大小、高低和音色

陳徵介紹,音樂和我們的聽覺有關,而研究聽覺,則是一個涉及物理、生理和心理的過程。

獲得聲音需要振動。聲源是發出振動的物體,有了聲源之後,還需要有傳遞聲音的介質。如果把聲源放入一個真空環境中,會發現,雖然聲源在振動,但是人卻聽不到聲音。對聲音進行量化研究,最基本的指標有聲音大小、高低和音色三種,即響度、音調和特色。

陳徵說,撥動琴絃時,如果多用點力,就會發現其振動幅度變大,聲音隨之變大。而撥動不同琴絃,其音調有所不同,這是由於振動的快慢不一樣所致。這種振動的次數,則被稱爲頻率。

此外,一個聲音中往往存在着不止一個頻率,而是有許多頻率疊加在一起,聲音中包含的頻率成分即爲音色。“打一個比方,你在畫畫的時候,在紅色的顏料中添加一點其他不同的顏色,會發現總體上還是紅色,但是此紅已非彼紅。”陳徵說。

有了聲源之後,聲音就要通過介質進行傳播。這個傳播的過程就是通常所稱的“聲波”。

聽覺與發聲範圍差異

“聲音這個詞在自然語言中和在物理學中的含義其實是不一樣的。”陳徵表示,物理上所有的振動都可以被稱爲“聲”,並被歸納到聲學中;而自然語言中的“聲音”則僅僅指那些可以被人的耳朵聽見的聲響。

理論上來說,人耳所能聽到的聲音範圍是每秒鐘振動20次至2萬次之間的聲音。但實際上,大多數人的聽覺並不能全覆蓋這一振動區間。

陳徵還在現場進行了一場聽覺實驗:通過信號發生器產生一個固定頻率的聲音,讓在場聽衆來感知——隨着頻率提升,聽不到聲音的人舉手示意。

有趣的是,聽衆們的聽力似乎並不一樣。當達到15300赫茲時,有人聽不到聲音,但是其耳朵卻有不舒服的感覺。而達到16000赫茲時,更多人舉手了。當達到18217赫茲時,現場三分之二的人舉了手。

陳徵揭秘道,人的聽覺是由外界振動經過耳廓收集後進入耳道、鼓膜形成震動後,再通過聽小骨將振動傳遞到耳蝸,耳蝸形成電信號輸送到大腦。耳蝸扮演着將機械振動轉變爲神經信號的功能,這種功能的實現與耳蝸中的絨毛(毛細胞)有關。但是這種絨毛是不可再生的,隨着年齡的增長,絨毛會逐漸減少,由此聽力會不斷下降。

因此,陳徵表示,如果經常使用入耳式的耳機,又喜歡調大音量聽音樂,就容易損傷絨毛導致聽力下降。

人最高能發出多少赫茲的聲音?陳徵說,人類能發出的聲音範圍其實很窄。他經過多次測試後發現,女生尖叫的聲音最高可達3000赫茲,而成年男性通常能發出的聲音頻率最高不超過1000赫茲。

等差數列與音樂之奧秘

有了聲音,是不是就可以稱之爲“音樂”了?

陳徵對“音樂”給出了一個簡單的定義——一定頻率的聲音按照一定規則排列組合起來,形成一段能給人帶來情緒感受的連續聲音。

當年,古希臘哲學家畢達哥拉斯發現用“1”“2/3”和“1/2”長度的琴絃一起演奏出來的聲音非常好聽,而這個比例成爲了當今一切音樂的基礎。

陳徵解釋,這說明音樂與數學之間有着密切的關係。琴絃的弦長和振動頻率之間正好是一個倒數關係,當弦長分別爲1、2/3、1/2時,其振動頻率正好是一個等差數列:“1、3/2、2”。“這個等差數列就是一切聲音和諧的基本規律、基本奧秘。”

而如果把等差數列“1、2、3、4、5”倒過來變成另外一個數列,在數學中則被稱爲調和數列。也就是說,琴絃按照這個比例形成的聲音就是好聽和諧的。

中國古代有“五音六律”之說。“五音”即“宮商角徵羽”。“六律”則在出土編鐘上有很明確的顯示:編鐘在一個八度中有十二口鐘,每一口鐘的聲音爲“一律”,將其按照單雙數分爲“陰律”“陽律”,其中的“陽律”就構成了“六律”。

“宮商角徵羽”對應的音到底是什麼?陳徵說,《管子》一書中提出了“三分損益法”,其實就是1和2/3之間的關係,這個提法比畢達哥拉斯更早。如今則將其稱爲“五度相生律”。“三分損益法”認爲,“宮”是基本音,在此基礎上經過幾次的“三分損益”,其他四個音階也就產生了。

由此原理,陳徵表示,任何一個物體,只要能讓它發出固定的聲音,就可以用它來奏樂。而常見的就是在玻璃杯中裝不同量的水,就可以發出不同的聲音。

“只要大家按照這個原則去找,就會發現我們身邊能奏樂的東西非常非常多。”陳徵說道。

文/羊城晚報記者 李鋼圖/主辦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