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欠債吃飛醋髒話飆罵是日常 家政婦不忍了!斬斷魯蛇夫
丈夫沒穩定工作又欠債,還亂吃飛醋用髒話飆罵,小雅不再隱忍,訴請離婚獲准。(示意圖/shutterstock)
屏東縣1名女子小雅(化名)與男子小均(化名),在前年(110年)10月結婚,婚後小均不僅在外負債累累,還沒有穩定的工作,家中生計落到小雅一人身上,小雅在墾丁當地民宿或飯店做清潔打掃工作,以維持家中生活開銷。
但小均不但沒有體恤小雅的辛勤付出,還用嘲諷或羞辱語氣責罵,不時飆罵
「幹X娘」、「林爸要跟妳拿錢封鎖三小」、「幹X娘誰試誰啊」、「幹X娘…等等手機我就拿來摔」、「沒買水果妳就睡外面」、「耖X掰」。
後來更在毫無憑據之下,懷疑小雅與異性同事交往,傳訊息羞辱小雅,「叫他幫你X喔蹲在那裡幹嘛。」、「打給我幹嘛。客兄把你幹XX拋棄了?」、「跟客兄在廁所X幹就X幹。」
更跨張的是,小雅與前夫所生的3歲兒子,正值活潑好動,喜好探索周邊事物的年紀,僅因兒子拿了小均的防水袋玩耍,小均竟暴怒,拿曬衣架狂抽兒子背部,導致2處明顯挫傷。
小雅飽受精神折磨及羞辱,不滿小均所爲已嚴重侵害人性尊嚴,且小均對於自己的行爲,沒有自省或剋制,小雅無法再承受,向法院請求判決准予離婚。
法院審理,小雅主張小均多次傳送訊息嘲諷羞辱飆罵,有傳送訊息截圖可證明,而小均指控小雅外遇,卻未能舉證證明。且小均今年4月向小雅要錢時,竟動手拉扯頭髮,當時法院有核發通常保護令,小雅主張多次遭小均侵擾爲事實。
法官認,小均婚後對於小雅身體及精神有不法侵害行爲,且今年7月執行保護令時,小均已離開住所而無法聯繫執行,小雅還作證指出,小均近期已不再來找我,也不居住於恆春,顯示2人已分居很久,婚姻關係已有相當裂痕。
法官審酌,2人因分居導致無從進行實質婚姻生活,客觀上已喪失維持婚姻意願,確已生破綻而難以回覆,且應由小均負全部責任。小雅依民法第1052條第2 項規定,訴請判決離婚,於法自無不合,法官日前依法判決,應予准許。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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