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聲、光汙染 北市都審會同意臺北101新設LED聲光廣告

臺北101大樓位於信義路5段人行廣場的廣告招牌,申請改設爲LED螢幕,送都審後通過。記者楊正海/攝影

臺北101大樓位於信義路5段人行廣場一處廣告招牌,申請改設爲LED螢幕,寬度6公尺、高度2公尺,因具聲光效果,播放時段、音量、亮度等,恐影響行人和車輛,上午在北市都審會審議時,因LED設有控制器,可隨時調控日夜間看板亮度和音量,都審委員討論後同意設置。

依都市計劃規定,臺北101大樓設廣告物須整體規畫提出申請並辦理都審,原本的廣告物是一般廣告物,這次提出的廣告招牌爲LED,雖然規模不大,但都審時仍要求避免影響建築主體風貌,且LED看板具有聲光效果,擔心影響到行人和行經的車輛。

申設單位建築師指出, LED螢幕有聲光效果,都發局有提醒光害部分,因此會依環境部光污染管理指引,約束最大亮度,商業區晚上6點到11點,限制1千燭光平方公尺,超過了晚上11點之後,會降到650以下。

另外,若被檢舉亮度可能過高,也會改善,可透過亮度的控制器去降低看板亮度;音量部分,是從日間7點到晚上7點,但到晚上11點之後,音量降低,相關噪音管制標準,也依據環境部的噪音管制規範。

經過委員討論,認爲設置此廣告看板有需求性,至於原本擔心影響到道路的車行,但LED看板所在廣場,退縮空間足夠,不會影響經過的車輛;另外,LED播放過程會有聲音,離行人很近,但可調控聲量,不致造成抱怨,討論後同意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