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人機“黑飛”危害大 廈門這些區域禁飛無人機

東南網9月24日訊(記者 夏菁 通訊員 張磊)無人機黑飛危害巨大。24日,記者從廈門機場獲悉,廈門機場嚴控禁飛區爲東至翔安區西阪村、市頭村、朱坑村和西林村;南至翔安隧道、湖邊水車、蓮前西路和篔簹湖;西至海滄國際貨櫃碼頭、海滄錦裡村;北至集杏海堤、集美大學、第二醫院、同安區後田村。

據瞭解,未經授權的無人機飛行可能侵犯航班航線,干擾航空器和機場正常運行;無人機所帶燈光會干擾飛行員視線,增加操作難度和風險;近距離接近或碰撞飛機,將直接威脅飛行安全,可能導致嚴重空難。此外,無人機黑飛事件還可能引發公衆恐慌,損害航空業形象,間接影響航空業穩定發展。

我國現行的無人機管理法律法規主要有《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民用機場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飛行基本規則》《通用航空飛行管制條例》等,其中2024年1月開始施行的《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對無人機的規定最爲全面和詳細,對無人機管理機構、操控人員資質、違規行爲及罰則做了明確規定,要求未經空中交通管理機構批准,不得在管制空域內實施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活動。

違反《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規定,未經批准操控微型、輕型、小型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在管制空域內飛行,或者操控模型航空器在空中交通管理機構劃定的空域外飛行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飛行,可以處5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沒收實施違規飛行的無人駕駛航空器,並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違反《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規定,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爲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造成人身、財產或者其他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廈門機場提醒廣大市民,開展無人機飛行活動時,相關單位及人員應符合《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運行安全管理規則》和《廈門市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辦法》等規章要求,對無人機進行實名登記,對操控員的培訓和資質覈查,同時開展飛行活動須進行申請和報備。廈門機場呼籲:禁止無人機黑飛,維護保障民航安全,共同守護民航安全生命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