霧峰女警誤扣扳機 遭記過

霧峰分局偵查隊,24日上午發生偵查佐誤擊槍枝,幸好未造成人員傷亡。(黃國峰攝)

年前驚傳擦槍走火,臺中市警局霧峰分局林姓女偵查佐,24日上午準備出勤槍枝時,不小心誤擊扳機,還好子彈先打到地面、再彈到辦公桌,未造成人員傷亡。分局表示,將依「警察機關武器彈藥管理要點」予以記過處分,從重議處。

據瞭解,該名林姓女偵查佐24日上午準備出勤執行金融機構守望任務,先到槍械室取槍後,到辦公室準備槍枝,卻在掛上槍套時誤扣扳機,導致子彈擊發,當時她自己都嚇了一大跳,雖無人受傷,不過,林員仍然自責不已。

警方表示,依照正常程序,員警執行勤務均應先行清槍檢查槍枝是否上膛,並在未上彈夾情況下拉一下滑套,接着往清槍桶擊發,確保槍枝內無子彈後再上彈夾,然後再入槍套,但林員出勤前再次檢視槍枝時,疑因精神恍惚而不慎誤扣扳機。

警方調查指出,林員未依SOP規定在清槍桶清槍,將依「警察機關武器彈藥管理要點」記過處分,從重議處,並加強管教,其主管及有關監督不周人員負連帶責任,依其情節輕重連坐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