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闖又未注意限高 貨櫃車撞桃機通廊跨越橋
一輛貨櫃曳引車23日午10時許行駛在桃機路段,疑未注意路段限高,擦撞桃機第二航廈登機通廊跨越橋下方裝飾板,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陳麒全攝)
一輛貨櫃曳引車23日午10時許行駛在桃機路段,疑未注意路段限高,擦撞桃機第二航廈登機通廊跨越橋下方裝飾板,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陳麒全攝)
一輛貨櫃曳引車23日午10時許行駛在桃機路段,疑未注意路段限高,擦撞桃機第二航廈登機通廊跨越橋下方裝飾板,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陳麒全攝)
員警於11許將貨櫃曳引車引導至臺4線離去。(陳麒全攝)
員警於11許將貨櫃曳引車引導至臺4線離去。(陳麒全攝)
一輛貨櫃曳引車23日午10時許行駛在桃機路段,疑未注意路段限高,擦撞桃機第二航廈登機通廊跨越橋下方裝飾板,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桃機公司表示,初步研判跨越橋結構主體未受損,沒有安全疑慮。
航空警察局表示,上午10時25分許保安大隊第二隊第一分隊接獲民衆報案,一輛由航站北路往國道方向行駛的貨櫃曳引車,在航站北路第二航廈登機通廊跨越橋下32號柱前發生交通事故,航警局派出交通事故處理小組至現場處理,經查40歲阮姓駕駛測試並無酒駕情況,但駕駛自稱不知道相關高度限制,纔會誤闖釀禍。
航空警察局表示,員警於11許將貨櫃曳引車引導至臺4線離去,由於貨櫃車未經允許進入機場道路,將依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至於賠償部分由當事人跟機場公司自行處理。
桃園國際機場公司表示,誤闖的貨櫃車疑未注意航站北路有限高4公尺標誌,在行駛中撞擊造成通廊側邊裝飾板損壞,桃機公司獲報後,立即派遣維護人員進行排除與清理作業,初步檢視研判跨越橋結構主體未受損,僅裝飾板外觀受影響,後續將由結構技師進一步確認,並依據警方調查肇事責任求償。
桃機公司指出,依規定總載重量3.5噸以上之大貨車未經申請覈准,禁止進入機場園區,另外,車輛限高爲4米,因此高度超過4米(含載運貨物、貨櫃)的超高車輛,也嚴禁駛入機場園區,以防止類似事故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