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有錢人」迷思753》既要投資,又想要有身故保障,該怎麼操作?

一般民衆在進行退休規劃時,爲了遺產節稅等需求,一定得投保終身壽險嗎?圖非新聞當事人,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之前,筆者特別爲想要做好退休規劃的民衆,比較了「先買利變壽險,再轉即期年金」,以及「先投資」,再透過「存本取息的銀行定存」、「購買固定配息的美國公債」,甚至是「一邊提領每月3萬元生活費,另一邊繼續投資」的方式進行比較。

其結果是:用保險累積退休金的效果最差,而在領取退休金「長長久久」的標準上,「一邊提領每月3萬元生活費,另一邊繼續投資」更是完勝「銀行定存存本取息」、「購買固定配息的美國公債」,以及「即期年金險」。

面對這樣的實際數字比較結果,就有保險業務員提醒筆者:人壽保險還可以提供被保險人一定的身故理賠金,得以照顧被保險人「想要照顧的人」;且在此同時,由於「有指定受益人」的身故保險金,可以不用計入被繼承人的遺產總額中計算。所以,投保壽險也有一定的「節遺產稅」功能。

只不過,一般民衆在進行退休規劃(積極累積財富)時,就一定要爲了「身故保障」或「節遺產稅」的需求,而被迫一定得「投保『貴傷傷』的終身壽險」嗎?

筆者對於此的答案是「未必」。這是因爲,有身故理賠金的保單,並不只有終身壽險,還包括一年期定期壽、30年繳費的定期壽險,或甚至是投資型壽險(變額壽險或變額萬能壽險)。

相信很多讀者,乍聽「用定期壽險」這個方案,腦海裡一定會立刻浮起定期壽險的以下「缺點」。首先,不論是一年期定期壽險,或是投資型保單(變額萬能壽險),其最大的優點便在於:它是採取「自然費率」,也就是年輕時,每萬元年繳費保費相對便宜許多。但同樣的,隨着年齡越來越大,保戶要繳的年繳保費,就會大幅增加。

其次,由於投資部位幾乎是每年以6%複利遞增,但因爲隨着年齡越來越大,保戶體況有可能變差,所以,每年的保障金額卻很難隨着投資資產的遞增而同步增加。

再者,民衆也會擔心,投保一年期的定期壽險,當年紀越來越大、體況變差,很有可能被保險公司「拒保」。只不過,一位保經公司高階主管就不忘澄清,目前一年期定期壽險,大部分都是「保證續保」。所以,除非保戶中間「斷保」,否則,就算保戶投保後體況變差,保險公司都會續保(假設保戶想要更換其他保單,就得依照新的保險公司覈保規則)。

至於讀者對於前兩者(保費遞增,以及身故保障,不太可能與投資金額同步增加)的擔心,筆者認爲也不是沒有較爲圓滿的解決方案。其一就是:在開始累積退休金時,就直接一次投保高額的保障,例如1000萬元。其二,則是直接購買投資型保單(只限有壽險保障的變額壽險,或是變額萬能壽險,且最好選危險保費按最便宜的「第六回合生並表」計算的保單),再選擇值得長期定期定額投資的標的。

目前以45歲女性爲例,若是投保1000萬元的20年期定期壽險(保障到65歲退休那年),年繳保費不過是10萬多元;假設投保一年期定期壽險,年繳保費最低不到3萬元,最高(64歲)年繳保費約12萬4200元。

至於變額萬能壽險,過去有不少人都認爲,最好將投資與保險分開處理。特別是投資型保單,又多了一堆額外的保險費用成本,其累積財富的能力,鐵定不如將「保險」與「投資」分開。

爲了徹底釋疑,筆者特別請保經公司業者,選擇同一家保險公司的一年定期壽險、20年繳費定期壽險,以及變額萬能壽險(選擇年繳保費36萬元,其中目標保費爲24萬元、超額保費爲12萬元。所投資標的年化報酬率爲6%,目標保費費用前5年共150%、超額保費費用爲3%,且每月扣行政管理費100元及1000萬元保額的危險成本),並試算出以下滿有意義的結果。

首先,如果將投資與保險分開,保戶每年投資加保險保障的年繳保費,不但低於「購買利變壽險」,且壽險保障(至少1000萬元以上)還更高於利變壽險,所能提供的保障(第一年保障不滿500萬元,64歲時萬一不幸身故,保障爲900萬元初頭,請見下圖一)。

其次,萬一投資人(被保險人)不幸在64歲時身故,在「投資+保險」的組合(包括變額萬能壽險)之下,可以領取「投資累積金額」及「身故理賠金」兩筆錢。但是,純買利變壽險的保戶,就只能依保單價值準備金的數字,領取身故理賠金(請見下表)。

再者,雖然「自行投資+投保(一年)定期壽險」的組合,總領取金額(投資淨額+身故理賠金)遠高於單純購買利變壽險,但是,所有投資累積的財富,全都會被列入投資人(被保險人)的遺產,而可能被課遺產稅(請見上表)。

最後,更值得投資人注意的是:不論從「總領取身故金/總成本」,或是「總累積資產淨值/總成本」的角度來看,變額萬能壽險都遠優於「單買利變壽險」,以及「投資+(一年)定期壽險」的組合(請見下圖二)。

也就是說,在相同年化報酬率之下,「保險+投資」的變額萬能壽險,其累積財富、提供保障及節稅(提醒注意:身故保險金要不被列入被保險人遺產,必須符合「被保險人=被繼承人」,且「保單有指定受益人(姓名或身份)」。另外,關於投資型保單的帳戶價值,是否會被國稅局列爲「免計入遺產總額中的遺產」,可能還有賴國稅局的個別認定)的功能,反而更優於將「投資」與「保險」分開處理。

當然,以上「將保險與投資合而爲一的變額萬能壽險」,長期績效優於「將投資與保險分開」的做法,其最大的關鍵還是在於:保戶保戶能夠選對值得投資的標的(至少維持年化報酬率6%),並且長期定額定額不中斷。

以上的結果,也讓筆者想起一位壽險公司高階主管曾經的建議:同樣是進行退休金規劃,還是比較建議透過投資型保單,將「保險」與「投資」合而爲一。

他所持的理由是:保戶會因爲投資型保單的轉換、保費費成本高,纔不會輕易頻繁進出(買賣轉換),自然也容易透過投資型保單「賺到錢」。筆者認爲以上,值得有心同時做好退休規劃,以及身故保障的民衆們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