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有違停」拒繳罰款騎機車想衝出拖吊場警制止 多一條罪:妨害公務
▲黃姓男子今年2月機車違停被拖吊,到拖車場拒繳費還想強拉機車,警方到場勸說。(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黃姓男子2019年2月間因機車違停遭拖吊,到拖吊場卻拒絕繳費強行想將機車要騎走,與拖吊場人員發生爭執,警方到場勸說不成要離去前,黃男連人帶車擋在出口,員警試圖勸他將機車移開,黃突然動手拉扯員警受傷,其他員警見狀將黃男制伏在地,依妨害公務現行犯送辦,機車成了犯案工具也被宣告沒收。
檢警調查,桃園市22歲黃姓男子,今年2月22日晚間發現機車在中壢區遭拖吊,黃質疑並未違規停車前往拖吊場,找到被拖吊機車後,直接發動機車就想離去,由於未繳納罰款,拖吊場人員不放行被擋在拖吊場大門,黃男與拖吊場人員發生爭執,中壢警分局田姓與廖姓員警據報趕來處理。
▲黃姓男子機車違停被拖吊,到拖車場拒繳費還想強拉機車,警方勸阻無效後還拉扯警方被送辦。(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田姓與廖姓員警勸說無效欲離開拖吊場,黃男竟將機車擋在拖吊場出口,阻擋巡邏車離開,廖姓警員下車二度勸說,試圖引導黃男將機車移到路旁,以免影響其他車輛進出,黃男突然情緒爆發,拉扯廖員阻止移車,一旁田姓員警見狀與廖員合力將黃男制伏,依妨害公務現行犯送辦,機車也是犯案工具被宣告沒收。黃男偵訊時辯稱,他的機車並未違規停放卻遭拖吊,當時地上沒有看到拖吊人員留下粉筆字樣,所以纔會怒氣沖天趕往拖吊場理論,但坦承與員警發生爭執,但否認有與員警發生拉扯行爲,員警則出示密錄器錄下黃男犯行,檢方31日依妨害公務罪嫌提起公訴,機車也被檢方認定爲犯罪工具宣告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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