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控印度提高資通訊產品關稅 WTO判勝訴

經貿辦說,該判決彰顯我國利用WTO爭端解決機制爲業者主張權益、捍衛我國出口利益。經濟部表示,解除後將有利於臺廠商出口。

我國資通訊廠商前往印度投資,須自臺灣出口零組件,印度政府爲保護其國內產業,自2014年起調高32類資通訊產品(包括手機、基地臺、手持聽筒及其他資通訊產品之零件)關稅,調整幅度高達20%,違反印度就該類產品零關稅待遇承諾。

經貿辦邀請臺北市電腦公會等利害關係人及相關單位進行多次討論,歐盟、日本也認爲印度調高關稅違反義務,因此分別請求成立審議小組,該案訴訟程序就此展開。之後因疫情幾經延宕,WTO審議小組終在17日公開最終報告,判定原告勝訴,認定印度對上述產品課徵關稅違反WTO協定,並建議印度應修正措施以符合WTO規範。

去年我國對印度涉及該案的出口額已達9.3億美元,經濟部表示,這份建議報告不會立即生效,預期印度將會針對審議小組決議提出上訴,因此要等到裁判確定纔有強制性,屆時纔可能調整關稅,若最後關稅解除,將有利於臺廠出口,只是目前仍須持續觀察後續發展。

國內「電子五哥」等代工大廠均在印度設廠,是否IT關稅違規後續會影響業者佈局?官員解釋,國內業者赴印度設廠主要是看重印度人力、土地成本及內銷市場等綜合考量,關稅並非主要因素,判斷WTO這項決定不會影響未來IT業者赴印度佈局。

另經貿辦表示,WTO是我國所參與最重要的國際經貿組織,自入會後即積極透過WTO機制爲廠商爭取權益,至今我國以原告身分提出控訴案件共7件,其中有部分案件在進入訴訟前已透過諮商達成和解,實際進入訴訟階段的4件案件中,有3件均勝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