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首次!臺日簽署「有機同等性協議」 有機農產明年可直接銷日本
▲臺灣日本關係協會會長邱義仁及日本臺灣交流協會會長大橋光夫,分別代表雙方簽署,互相交換籤署文件。(圖/農委會提供)
臺灣農產前進國際舞臺又有好消息!臺灣日本關係協會與日本臺灣交流協會昨(30)日上午,在日本東京大倉飯店簽署「環境保護交流與合作瞭解備忘錄」,未來我國的有機農產品可直接賣到日本,是臺灣外貿史上第一個簽署的有機同等性協議。儀式由臺灣日本關係協會會長邱義仁及日本臺灣交流協會會長大橋光夫,分別代表雙方簽署。
農委會指出,這次的備忘錄是臺日雙邊環境保護交流繼西元2005年簽署「關於控制有害廢棄物越境轉移及其處置協定」及2006年召開首屆「臺日環境會議」以來的重要里程碑。
▲有機農產明年可直接銷日本 。(圖/翻攝陳吉仲臉書)
臺日環保合作備忘錄涵蓋之合作領域,包括,環境教育、環境影響評估丶空氣品質管制與監控、海洋污染防治、廢棄物管理(含資源回收)、氣候變遷減緩與調適、環境標章、環境法制、毒性化學物質管理、土壤污染整治等。雙方除每年或每2年定期輪流於臺灣或日本召開「臺日環境會議」外,必要時並將隨時舉行專家交流會議,強化雙方於資訊、經驗及意見之交換。
農委會主委陳吉仲也在臉書上指出,我國和日本正式簽署「促進進出口有機食品合作備忘錄」,互相承認雙方的有機驗證制度具有同等性。未來我國的有機農產品賣到日本,就不用再通過日本的有機驗證,可以直接貼臺灣的有機標章,在日本國內以有機的名義銷售,這是我國外貿史上第一個簽署的有機同等性協議。
陳吉仲也說,過去只有我國單方面承認其他國家的有機,卻沒有任何國家承認我國的有機,所以臺灣的有機農產品如果要外銷,就要再花費龐大的成本去通過外國的有機驗證,不然只能當作一般農產品賣,對我國非常吃虧。因此去年推動「有機農業促進法」通過,就在其中明定其他國家必須跟我國簽署互相承認有機的協議,否則我們也會拒絕承認未簽署國家的有機。「如今除了日本率先與我國簽署協議外,美國、加拿大、澳洲、紐西蘭、印度等國家也與我國積極協商中,我們很有信心臺灣的有機,未來可與更多國家簽訂雙邊的有機同等性承認,促進我國有機農產品在國際上的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