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釋善意!澎湖查扣大陸「三無漁船」 繳清罰款海巡放人

澎湖海巡隊上月26日查扣的中國一艘「三無」漁船及4名船員,今(9)日在委託繳清新臺幣30萬元罰款後,人船立即獲釋放。聯合報記者翁至成/翻攝

澎湖海巡隊6月26日查扣的中國一艘「三無」漁船及4名船員,今天在委託繳清新臺幣30萬元罰款後,人船立即獲釋放。海巡釋出善意,盼促成澎湖籍的「大進滿88號」漁船早日返澎。

澎湖海巡隊6月23日下午3時,在花嶼西北距領海基線外19.5浬處查扣的這艘「三無」(無船名、無船舶證書、無船籍港口登記)中國漁船,船上100多公斤漁獲當場全數海拋,船上4名船員則留置在第七巡隊。遭裁罰新臺幣30萬元,今天在委任代表繳清罰款後,下午當即人船釋放並驅離。

海巡署以往扣留越界作業中國漁船,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裁罰,留置人船都至少30天,這次加快處理「三無」漁船作法,在半個月就處理完畢,地方上認爲與協調處理「大進滿88號」遭中國海警查扣有關,也期盼「大進滿88號」在完成繳交罰款後儘速獲得釋放。

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大陸船舶違反第32條第1項規定,經扣留者,得處該船舶所有人、營運人或船長、駕駛人30萬元至1000萬元罰鍰。這艘「三無」漁船不到10噸,依規定處30萬元至60萬元罰鍰。

至於「大進滿88號」6月30日出海作業,7月2日在中國領海內違法拖捕小管,遭2艘中國海警船查扣。目前人船留置中國晉江市的圍頭港進行調查,中央與澎湖地方透過各種管道期盼儘快釋放人船。